《童年》 高尔基
蛋定好句摘录:
情人节图伏尔加河蓝的水面上,桔红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红酒木瓜靓汤好吗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今天,当我阅读《高尔基的童年》这篇文章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
我一字一句地仔细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以前读书的情景。每当父母给我买回新书或自己借到一本书,我就如鱼得水,总是迫不及待地阅读。我虽然爱看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却极少。为什么呢?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自己与之相比较,我只是看热闹,反注意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从来不曾写读书笔记;也不曾体会文章的内涵;更
未注意过他人作品、文章写作的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收益浅。我想高尔基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同时,高尔基认真读书的态度,不反反教育了我做任何事都要具有认真的态度。
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我是深有体会的。记得我在这学期数学期中考试时,十分失败,其原因就是――粗心。较难的题,一分未扣,而较简单的一道填空题,由于在草稿纸上是根号5,却因看错把根号5写成根号3,被扣去两分,这难道是我不会吗?唉,粗心使我屡次失败,我怀疑,它难道是我的影子,总与我相伴吗?可今天,我看到高尔基读书忘了一切,而抛开粗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认真交朋友,对,终于悟出,粗心并非与我相随,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只有甩掉它,放弃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持认真的态度。
手工小风筝今天,我细细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对"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这句话更坚信不疑了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有那么一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待到梦醒时分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 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而这位老师对他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
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老师的谆谆教导却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彩的资本主义信条,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霍尔顿又怎能到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
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
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
乔万尼奥里的《斯巴达克斯》和历史上的斯巴达克斯我觉得有很大的差别,这个带头闹事的奴隶忒聪明,引用罗马元老院的话就是,一个又一个的罗马将领被打的落花流水,不是因为他们无能,而是因为斯巴达克斯太狡猾了。不管沦落为角斗士在竞技场为生命为拼杀还是贵为义军首领为自由而战斗,他都将智慧发挥得淋漓尽致。在罗马人眼里,奴隶是卑贱的,可是罗马首富的女儿达莱雅却疯狂的爱上斯巴达克斯,由此斯巴达克斯的个人魅力可见一斑,他以为再也见不到他的雷斯女友希丝,于是便暗地里和达莱雅成了男女朋友,后来无意中又与希丝团聚,这也成了斯巴达克斯一生中的唯一的感情纠葛,虽然也有其他女人对他投怀送抱,但都被一一委婉的拒绝,克制也是一种美德,到后来这些女人不但不恨他,反而钦佩他用情专一。斯巴达克斯是一个非常重义气的人,有点像宋江,起义的兄弟都非常的佩服他,即使是脾气像李逵一样的鲁莽兄弟在他面前也是服服帖帖。当他手下的一个将领和他的老婆希丝有染被发现之后,他没有杀掉那兄弟,也没有归罪希丝,只是检讨自己的不是,对希丝的照顾不周,这样的男人看来都是因为在起义时死光了,导致现在的好男人这么少。虽然这是公元前七十几年的事,时隔两千多年依然有借鉴意义。
虽然斯巴达克斯的兄弟们对他百依百顺,但是对女人可不是如此,同样是时隔两千多年,男人在这一点上没有一点进化。大将奥而齐尔对女人的贪婪直接害死了斯巴达克斯的
前妻希丝,但因战时的需要,希丝的死只好一了白了。斯巴达克斯的兄弟们经常会因为一个女人而大打出手,最惨的一次因为一个叫蒙塔娜的女人害死了俩个将领及俩个军团的义军士兵,这些人看见血流成河都不会晕,但一见到漂亮的女人就像被废了武功一样,正所谓一物降一物。要是斯巴达克斯有一只女奴隶的军队作为先头部队,没准早就拿下罗马了。
学生为本 一切可能都是命中注定,历史也许早就安排好,不过斯巴达克斯多么有勇有谋,那些罗马人多么愚蠢,总会因为一些阴差阳错的原因使事情没有像着斯巴达克斯想象的方向发展,终于在公元前71年,这只打遍了整个意大利的义军部队被残酷的镇压下去了,斯巴达克斯没有选择逃跑,而是战死在了沙场上!
乔万尼奥里笔下的斯巴达克斯离今天的人们似乎很近,他的一些行为准则某种程度上现在依然适用,只不过是由战场转到职场。关于朋友和女人的话题亘古不变,历史就像一面镜子,告诉今天的人们尽量少犯昨天的错误。
《孟子》读书笔记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到雏形。用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
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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