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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
   
      第一部分 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第二部分 专项处方点评指南
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
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女管家电视剧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
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
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保护地球的画
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

第一部分 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科室会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后,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目前医药更新快,药品说明书的更新往往具有滞后性。因此,药师应不断学习,与时俱进,随着新规范、新指南、新共识等更新点评方法,不可仅凭借说明书草率判定处方合理性。
、不合理处方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制定指南的法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及其附件1:处方标准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4.《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判断为不规范处方情况
【点评标准】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放射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点评细则】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点评要点】
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加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书写位置与格式不对应,字迹经两位经办人不能准确识别。
【点评细则】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点评要点】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点评细则】
3.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阿飞和他的那个女人
【点评要点】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的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适宜性审核内容包括: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处方后记审核等对应项药师签名或签章有缺项。
【点评细则】
4.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版式设计排版【点评要点】
新生儿、婴幼儿年龄表示:
从出生到1个月用日龄表示,如:16天;
大于1个月、小于12个月用月龄表示,如:6个月;
大于1、小于3岁用年龄加月龄表示,如:29个月表示为2岁5个月。
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 根据《儿科学》第七版教材,新生儿期是指出生到生后28天;婴儿期是指生后至1周岁,包括新生儿期;幼儿期是指1岁至3岁。
【点评细则】
5. 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点评要点】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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