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的安全奖惩管理。三、细则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第一条 未经安全教育便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操作资格证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第三条 作业工种必须佩戴防护用品而未佩戴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狐狸叫歌词第四条 未按要求配置安全帽、工作服、反光背心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第五条 进入现场
人员不正确佩戴或不佩戴安全帽的,每人次处罚 20 元。第六条 进入现场作业人员衣衫不整的,每人次处罚 20
第七条 2 米或 2 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人次处罚 50 元。第八条 酒后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第九条 现场随地大便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随地小便的,每人次处罚 50
元;讲粗坯话、扰乱现场施工秩序的,每人次处罚 50 元。
第十条 施工现场有作业人员打架斗殴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有聚众赌博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姑息养奸第十二条 私自拆除安全警示警告牌、安全防护等设施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第十三条 宿舍内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的,每人次处罚 50 元。
第十四条 宿舍内有用大功率电热设备的,没收设备,每次处罚 50 元。第十五条 宿舍内有聚众赌博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第十六条 宿舍内聚众酗酒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第十七条 宿舍内有打架斗殴、恣意生事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第十八条 食堂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每项处罚 100 元。第十九条 食堂未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未给炊事人员配备厨衣厨帽,每
项处罚 50 元。
第二十条 运土车辆未清洗干净就出场的,每辆车处罚 50 元。
第二十一条 危险部位未悬挂安全警示警告牌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二十二条 作业人员不听从项目管理人员正确工作安排的,每人次处罚 50 元。
第二十三条 动火区域未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的,每处处罚 100 元。第二十四条 临边、洞
口、操作面未做安全防护的,每处处罚 50 元。第二十五条 地下室施工无充足照明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二十六条 1.5 米×1.5 米以下的孔洞,未用坚实盖板盖住,未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的;1.5 米×1.5 米以上的孔洞,四周未设两道防护栏杆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二十七条 电梯井如有用作垂直运输通道、垃圾通道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第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如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每人次处罚 50 元。

第二十九条 脚手架离地面 20cm 处,未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的,每处处50 元。
第三十条 连墙杆设置未靠近主节点,距主节点大于 300mm 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三十一条 脚手架剪刀撑未按照规范搭设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三十二条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组织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每处处罚 100 元。
第三十三条 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脚手板铺平绑牢,周围未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未用密目安全网封严,平台未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未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三十四条 安全平网未做到每三层且不大于 10 米设置一道的,每处处罚50 元。
第三十五条 连墙杆未与内外立杆相连的,未达到两步三跨设置要求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三十六条 立杆间距大于 1.5 米的,每处处罚 50 元。第三十七条 悬挑层未封闭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三十八条 临时用电未采用TN-S 系统的,处罚 200 元。
第三十九条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 50 元。第四十条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每处处罚 50 元。
男人生日祝福语第四十一条 保护零线未使用黄绿双线的;或材质不合格的;或选材不当的;每项处罚 50 元。
第四十二条 开关箱无漏电保护器的,无隔离开关的或漏电保护器失灵仍然使用的,每处处罚 100 元。

第四十三条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合理、不匹配或装设位置不当的,每处处罚50 元。
第四十四条 电箱内隔离开关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四十五条 电箱无名称、编号、责任人的,每处处罚 50 元。第四十六条 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的,每处处罚 300 元。 第四十七条 施工机具外壳未接地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四十八条 塔式起重机未使用专用的开关箱的,每处处罚 100 元。第四十九条 未执行“十不吊”原则的,每处处罚 50 元。
第五十条 在建工程内住人的,每人次处罚 50 元。
第五十一条 现场材料未分类堆放整齐的,每处处罚 20 元。第五十二条 现场垃圾未及时清
理的,每处处罚 20 元。
安全文明施工奖励细则
第一条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者,视情况给予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奖励。
第二条 能在特殊情况下协助项目部或其管理人员及时整改隐患,制止打架斗殴、闹事等行为,表现突出者视情况给予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奖励。
第三条 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违章人员整改,宣传安全文明生产和环保施工的法律法规及项目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者给予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奖励。
第四条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及时协助处理的,视情况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奖励。

第五条 在维护公司及项目部的人身、财产安全过程中,表现突出者给予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奖励。
第六条 对举报违规、违章行为并经查实处罚的,给予举报人金额 100% 的奖励。
第七条 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新、重大改进以及安全建议得项目或公司采纳并成效显著的,给与 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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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视情况给予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奖励。
第九条 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的,给予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奖励。
第十条 敢于同威胁项目所有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视情况给予 500 元以上 5000 以下的奖励。
第十一条 梦见扎针对积极遵守项目部的安全操作规程、质量、安全、施工生产技术, 并带动他人积极遵守我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的,给予其 200 元以上 拼魔方500 元以下的奖励。
第十二条 对保质保量、安全生产、提前完成施工进度的作业队伍或人员, 项目部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其经济奖励,对额外做出特殊贡献者将给予其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奖励。
注:本细则未提及到的奖罚事项如在施工中出现,将由项目经理书面审批进行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