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
管理系2013级、2014级相关班级:
为高效、有序完成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关于评定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陕铁院学〔201530号)、《关于认定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陕铁院学〔201520号)、《关于填写学生资助系统相关事项的通知》(学生处2014古风歌词914日发)几个文件要求,结合系部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该工作具体安排、细节要点把握、时间节点要求等整理如下,请相关辅导员、班主任、班级按照本安排认真落实,确保该专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班级认定贫困生阶段
1.各班级认定本班贫困生,截至日期:920日前(2015级新生在国庆收假后一个星期内完成),认定比例一般不超过本班学生人数的60%
2.已认定贫困生登录“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心服口服的意思完善学生基本信息,系统网址:192.168.90.8/pcsims/First_Main_Page/index.aspx
菜心的做法学生登录系统的用户名是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是123456不得更改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后,首先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其次点击贫困生继续填写,最后提交学生退出系统的时候务必先注销退出”。此外,登录该系统必须使用校园网(建议在实训楼机房进行登录填写)。
3.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时务必注意的几个细节:学历高职”,班级“物流3141”(示例),其他班级类推,身份证号码若有字母“X”,需大写该字母,学号按照教务处分发数据填写完整11位数字,学费5500”,住宿费800”,申请理由要填写充分、真实。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或提示填写规范、完整。
4.本阶段产生资料:《陕西省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必须要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陕铁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班级评选、班主任、辅导员审查、系部评审最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阶段
1.个人申请
凡符合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者首先提交个人申请。
2.班级评选
各班级对申请获得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进行评议。
3.班主任、辅导员审查
辅导员、班主任对自己所辖班级申请获得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根据《关于评定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陕铁院学〔201530号)、《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发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系部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名单
5.公示、处理举报等遗留问题
在公示期内,对推选结果有异议者请直接向管理工程系办公室反映。
以上全部工作将于20151014日前全部完成。
三、资料准备、整理、汇总阶段
1.系部统一发放《(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统一组织填写,辅导员、班主任配合完成表中内容即可,无需收集、整理,该工作由系办组织完成。
2.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登录“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申请新婚四字成语信息填写工作,务必按照系办所发填写示例认真填写,该项工作务必在1018日以前完成
自我调节3.系办、辅导员汇总、整理自己所辖班级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的资料,并20151016日前报送系办。
辅导员负责的资料有:
1)班级通用资料共3: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2014-2015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系办负责)、《2014-201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学年评定汇总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2)学生个人配套资料共5个,11套整理资料,资料顺序按照所列文件名称整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手写版)、《学生2014-2015学年成绩单》(系办负责配套)、《陕西省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陕铁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综合素质学年评定表》。
四、系部汇总资料、报送阶段
系办在1026日最后开展查漏补缺,力争在1028日前完成所有工作(线上、线下),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该专项工作。
五、几点说明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落实好国家助学政策,开展工作要依据于政策、文件、学生手册(2015年版本)。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料最终审查权归属于省教育厅,望辅导员、班主任高度重视,认真评审学生资格,对资料严格把关。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管理工程系
我爱你中国正谱                          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