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销、残次商品处理管理办法
及时淘汰和处理滞销、残次商品,引进新品,是加速商品周转,提升竞争力的重要环节。为加快门店淘汰滞销商品的速度,提高商品流速度,形成滞销商品淘汰和处理的制度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 滞销品滞销品处理流程:
处理方式以将货品退给供应商为主,以调拨他店和促销为辅。.
1. 商品部在每批货品采购后20日,将本批货品销售数据进行梳理分析,按品类梳理出滞销商品清单,由营运部下发至各门店。
2. 门店按清单在2日内整理打包,附清单由物流运回总部。
3. 商品部将货品分类汇总后,联系供应商办理退换货处理。
4. 对于无法退货给供货商的货品,及时调整陈列位置或调拨他店或打折促销。
二、残次品处理流程:
原则上,所有残次品均退给相应的供应商。
1. 为避免一次性大批量集中退货,考虑供货商的感受,门店发现残次品后,每周一对上周的残次品进行整理打包。
2. 周二,将残次品附上详细清单跟随公司发货车辆运回总部,由商品部签收。
3. 商品部将各门店货品分类汇总后,联系供应商办理退换货处理。
4. 对于无法退货给供货商的货品,作打折促销或报损处理。
风尚鞋业(中国)发展有限公司
201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