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看社会伦理秩序的建立
要: 2012过去了,一系列的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尤其是“毒馒头”、“毒胶囊”等相关问题,均折射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社会伦理秩序作为一个新的出现在人们生活中的概念,有其独到的含义。本文在分析了两者的概念和含义的基础上,将两者结合起来,说明社会伦理秩序的建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规范性伦理,二是制度性伦理,并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社会伦理秩序的建立。
关键词: 企业毒胶囊 社会责任 社会伦理 伦理秩序
近年来,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奶粉”到“地沟油”、“毒馒头”、“毒胶囊”等问题的出现,均折射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最新的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表明,2012年,国企社会责任指数仍领先于民企和外企,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整体较低,六成企业仍在“旁观”。据了解,蓝皮书中提到的社会责任,不仅仅局限于企业的慈善行为,而是从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等四个方面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水平。而社会伦理秩序的建立,作为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体制变革的其中一方面,也显得尤为重要。这里指的是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当今理论与企业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不仅是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十分关注的问题,而且是我国当前极具现实挑战的问题。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想要融入全球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考虑企业社会责任这一国际通行做法。但是由于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定义尚未有明确的定义。学术界的看法大致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就是依法做好企业该做的事,即为股东创造尽可能多的产权收益。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就是依法经营并给利益相关者以公平的回报。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依法履行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责任的同时,为企业价值的全面实现向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与帮助。
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发展经济的责任和社会的伦理责任两方面。发展经济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企业自身不断创造经济价值,为企业股东创造最大化的利益,同时也为国家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它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内涵的。企业的社会伦理责任应该是指企业作为伦理实体对社会生活中应承担的伦理道德方面的责任,这点也是本文中主要阐述的问题。其核
心在于企业的行为与支配行为的观念应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具体表现为:企业首先要以人为本,关心人权,对企业中的员工要始终保持不变的尊重,形成良好的企业内部的伦理氛围,这点应该算是伦理责任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其次,企业在社会的公共生活中,在处理与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时要“公平合理、公开坦诚、负责守信、相互尊重”[1],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
二、社会伦理秩序的含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性决定了社会秩序的必然性和可能性。人的社会性使人们的行为可能而且必须协调一致。人们只有在协调的基础上,才能开展各项活动并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就需要有一定的行为规则及其相应的机制来调适人的行为。而当这些规则被社会赋予权威性,并且使社会生活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时便出现了以调适人们行为的规则和机制为基本内核的社会秩序。“每一种秩序的形成,都是作为人的行为规范、准则,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机制而存在的。”[2]所以,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只有在相应的秩序系统中才能够得到缓和和消解。人类社会相继出现了习俗秩序、伦理秩序、制度秩序和法律秩序等,它们共处于一个社会中,有着各自的使用范围和作用。其中伦理秩序是关键、是基石。
伦理秩序就是指建立在一定利益基础上,有伦理观念渗透其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客观交往关系及其规则系统。[3]作为一种规范体系,伦理秩序的基本功能在于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只要有伦理秩序存在,就有某种约束和规范存在。社会伦理秩序应该是具体到当代中国社会的,就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文化的发展相适应的伦理秩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