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
上级政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
我们是北关区漳北村街道周家营村村民,联名申诉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违法违规问题。
一、我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违反我省《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选举和罢免”的规定进行选举产生,而是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村委会主任向违规选举的村民代表宣布,要求举手通过的。
二、我村村民小组长的产生,违反我省《选举规程》规定的“由村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由“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登记的本组选民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原则选举产生,而同样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村委会主任向先行违规选举的村民代表宣布并要求举手通过的。
三、我村村民代表的额数,违反我省《实施办法》第五十条“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的规定和我省《选举规程》第六章第二节第二条“村民代表的数额”中“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30人的规定,违规推选了20名”。
四、我村在村民代表推选时,未讨论研究制定相关的办法规定,没有事先告知村民,而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当时广播、当时选举,并由部分人随意操控,在没有办理委托手续情况下,代理投票,相关政策,规定无公告,不透明,村民不知情,无依据。
就以上四条,我们特向上级政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提出申诉,希望得到合理解决,按照我省《实施办法》《选举规程》规定进行选举,以体现村民意愿。
申诉状
周家营村村民签名:
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