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诉状申请范文
行政申诉状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要求复查纠正的一种法律文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政申诉状申请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行政申诉状申请范文【1】
申诉人吴xx,男,19X X年x月x日生,汉族,出生地xx省 xx县,原任中外合资xx东坡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住xx省x x县xx镇xx路x号。
申诉人因xx省xx县乡镇企业管理局任免决定一案,不服 xx省高级人民法院(1993) X高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现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xx省高级人民法院(1993) X高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
2.维持x只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 中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认为,X火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维持xx县乡镇企业局1993年x月xx日x乡企(1993) X X号 关于xx县东坡食品厂厂长任免的通知 的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诉讼程序错误。
一、认定事实错误。
二审判决根据xx省国资局和工商局的界定,认定xx县东坡食品厂名为集体实为国营企业。
事实上,东坡食品厂的前身是吴 xx的家庭作坊发展起来的组办集体企业。
从其资金来源看,国家没有任何投人,xx县乡镇企业局为xx县东坡食品厂向有关金融机构借人二百七十八万元提供了担保,但按法律规定,这种担保本身为无效,同时该担保也不能改变xx县东坡食品厂为借贷关系的主债务人的身份,该局的担保也不能等同于国家向企业的投资。申诉状
因此,二审判决将xx县东坡食品厂的性质认定为名为集体企业实为国营企业,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重大错误。
二、适用法律错误。
二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四十条,作出维持xx县乡镇企业局任免决定的判决。
而该局的任免决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