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港新城NHC105社区及北岛和环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2.21
【字 号】浦府[2011]392号
【施行日期】2011.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港新城NHC105社区及北岛和环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南汇大学城
(浦府〔2011〕392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临港新城NHC105社区及北岛和环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1〕6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港新城NHC105社区及北岛和环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LG5路-环湖北二路-两港大道-环湖北三路-白荆路北护城河-S10路-环湖北三路-B5路-滴水湖。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功能布局、交通组织等相关内容。规划总用地1225.2公顷,建设用地838.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22.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51.4公顷,绿地228.1公顷,设施用地2.8公顷,道路广场用地209.4公顷,备用地25.1公顷)。规划区总建筑面积652.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317.1万平方米(含社区级10.9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21.5
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335.4万平方米。规划人口8.5万人。
  三、应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协调好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
  四、应确保各类市政设施的用地,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特此批复。
  二Ο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