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停业的通知
关于餐饮停业的通知1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形势,公众集会、聚会已成为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餐饮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尤为重要。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全县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全县餐饮行业(含米粉店、烧烤店等)实施重点防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定自20xx年1月29日至20xx年2月10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含米粉店、烧烤店等)一律暂停营业。
二、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社会各界发现餐饮单位私自对外供餐或经营野生动物者,拨打12315热线举报。
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发生和传播,需要全县居民共同参与,自觉做到不参加聚餐聚会,让我们共同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合力,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战役!
暂停营业期间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1月29日关于餐饮停业的通知2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不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有效防控疫情的发展和蔓延,梅河口市防控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出公告,要求全市餐饮单位全部暂停营业,包括农村承办体性聚餐宴席的饭店及大篷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何时营业等待指挥部通知。如因涉及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特殊原因需要继续营业的,须报市防控指挥部批准,报市场局备案后方可经营。
如在禁令解除前,未按要求关闭继续营业的,或者发现私自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类肉品的行为,一经核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出现的一切后果问题,全部由餐饮单位自行负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1月28日12:00 关于餐饮停业的通知3
餐饮服务单位:
经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竣形势和我市发现的确诊病例,为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和扩散的可能,有效切断人聚集传播途径,全力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经营者自身安全,现通知各餐饮单位从即日起暂停营业,对承办集体聚餐事宴一律取消或延期,对消费者取消预订餐饮的要求必须无条件处理。
特此通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2月4日
关于餐饮停业的通知4
全县广大人民众、餐饮经营单位: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我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不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有效防控疫情的发展和蔓延,柳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大型餐饮单位已经停业的基础上,要求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全部暂停营业,包括农村承办体性聚餐
宴席的饭店及大篷车,城镇流动食品小吃商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何时营业等待通知。如因涉及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特殊原因需要继续营业的,报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经柳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经营。
在禁令解除前,未按要求关闭继续营业的,或私自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类肉品的行为,一经核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出现的一切后果问题,全部由涉事单位自行负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29日
>暂停营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