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及活动制度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制度、以及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交于职代会讨论、修改、作为公司规定,在企业颁布实施。
2、根据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以及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定完成公司安全计划、目标的考核指标和细则,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定期考核。
3、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的奖罚制度,分出考核等级,对各智能部门所做的业绩进行量化等级分解,好的奖,劣的罚,以形成公司上下人人讲安全,事事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5、定期组织安全以及贯彻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以表扬鼓励先进,批评处罚落后,推动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
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7、定期向企业职代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并征求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批评建议。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8、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9、支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活动制度:
1、安全生产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一切安全活动。
2、安委会一个季度对市辖区内在建工程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一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3、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职能部门一个季度组织一次业绩考评,并记录在挡,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
4、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总结表彰会,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