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睦 木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目 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3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4
安全生产总则
为加强工厂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事业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工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坚持各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进厂,员工上岗都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专人操作指定设备,不准随意操作他人设备。
3,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班前饮酒,带小孩到工作场地,不准穿拖鞋、赤膊、敞衣、穿裙子进入工作场地,不准跨越运转设备和危险部位。
4,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悬挂警示牌,非机修或电工人员不准修理设备和线路。
5,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设备。
6,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工作场地道路通畅,严禁乱倒废料,厂区内严禁吸烟和串岗嬉戏。
7,严格执行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水\气开关,按规定处理物料及在制品,工作区域要清理干净。
8,发生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地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9,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车间和设备,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拒绝操作并等候上级领导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为加强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覆盖厂所有区域、所有服务、生产过程。
3. 职责:
3.1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厂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负责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2工厂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运行安全。
3.3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工厂所有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责任。各车间主管是所属车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程序:
4.1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4.1.1组织保障:厂部成立了由厂长为主任、项目经理为副主任、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制度保障: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修订,以保证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
4.1.3资源保障:厂在人力资源、组织机构设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方面要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保证资源供应。
4.1.4奖惩机制的保障:厂对各部门、各岗位签订全员《安全防火责任书》,并定期总结评比、考核,奖惩严明。
4.2部门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4.2.1各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安全员,并明确职责。
4.2.2各部门应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厂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
产技能。
4.2.3在工作中要加强检查、监督,检查员工遵守厂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如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进行处理。
4.2.4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安排、布置工作时要首先考虑安全,并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
4.2.5要经常组织各岗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部门。
4.2.6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并与其他部门做好沟通、协调、配合,做到安全生产一盘棋。
4.3员工安全生产责任:
4.3.1明确各自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厂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操作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3.2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岗位自查、安全监督等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4.3.3作为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对厂内的所有违章、违规作业和行为,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制止和汇报。
4.3.4对于发现的大小安全事件、事故,隐患苗头,都要及时汇报或处理。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新入厂人员均须经过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由厂部组织,人事行政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各车间工作。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车间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各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
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厂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部门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五)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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