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基建期间外包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中来,杜绝以包代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矿生产安全,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2号令《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项目部进行的井下采掘,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大、中、小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活动。
(三)定义
1、外包工程项目:是指公司发包给项目部施工作业的工程项目。
2、项目部:是指进入公司、矿井上下生产作业场所,从事采掘等各项工作的施工队伍。
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驻矿项目部负责有主管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公司、矿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对项目部的管理部门。
4、外包工程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四)职责及相关要求
1、公司、矿各科室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工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2、安全科
(1)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资质审查,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矿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批。
(4)对项目部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5)参与对项目部的工程验收。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工程所在部门: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4、项目部
(1)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及网络,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要以红头文件形式备案,并交矿部备案,聘用人员要有聘任书或聘任协议)。
(3)特种作业人员配备齐全并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证件上岗。
(4)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隐患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及爆炸物品管理、顶板管理、通风防尘管理、提升运输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劳保护品管理,设备及安全设施管理、防排水、防灭火管理、应急预案管理、事故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三违”管理等安全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
(5)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台帐,如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安全教育台帐、安全会议台帐、安全活动台帐、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劳动防护用品台帐、设备、安全设备台帐、职工档案、职业病查体档案、事故管理台帐,做好各种安全生产记录。
(6)全面按照矿部制定的各施工图纸要求严格施工,按时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对采掘安全、提升运输安全、顶板管理、通风防尘、安全用电、防排水、防灭火及爆炸物
品等安全负责,对生产机电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维护负责。
(7)按时参加矿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种安全生产例会,各类安全活动,对自己和上级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整改。接受矿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调控管理。
(8)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按照公司网格化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人。
(9)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须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劳保护品,并使其正确穿戴和使用,每年对职业危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查体。
(10)每年编制修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执行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预案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搞一次预案演习。
(11)发生事故积极组织抢险救护上报矿部,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权限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防止同类事故再发生。
(12)开工前对所属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3)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安全措施。
(14)财务科根据安全科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
项目部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五)管理程序及要求
1、公司对项目部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项目部每年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未评审的应及时补交评审,否则禁止施工作业。
2、项目部安全资质条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3)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4)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机构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6)人员培训教育记录;
(7)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
(8)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9)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护品。
(10)项目部全体人员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