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由矿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各职能科室、各区队主要负责人、副职和主管参加,传达落实上级各种安全会议指示。
2、矿长外出时,由矿长委托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
3、安全办公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的安全工作会议指示、指令、文件精神,在认真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的基础上,分析讨论各类隐患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围绕上级指示要求并结合各专业存在的安全工作重点,研究和部署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5、安全办公会议内容要认真整理并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并在中下发,凡会议涉及的部门科室和生产单位,必须及时认真传达贯彻,抓好现场落实。
6、对会议制定的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应形成书面材料,由安全管理科统一抓好监督、检查、落实、统计、归档工作,并在下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
7、《安全办公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以便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8、会议要求
(I)各单位、科室领导在矿时本人必须亲自参加会议,否则按
无故缺席处理。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必须在会前向领导请假。
(2)各科、区队负责人若因特殊情况(包括跟班领导)不能到
会时,必须安排副队长参加汇报工作。
(3)参加会议人员若因人事变动,则按变动后的情况执行。
(4)安全办公室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总结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安排布置下月或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存在的安全问题。
(5)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或开会时请假者,进行相应处罚,由安全管理科出具处罚通报通知财务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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