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元旦放假和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0〕137号)要求,我校元旦假期自2011年1月1日至1月3日,1月4日正式上课。各单位请把元旦假期值班表,于12月30日前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
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2011年节假日各项工作,现将我校2011年寒假、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暑假、中秋节和国庆节的放假调休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寒假:1月17日至2月20日放假,共35天。
2.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补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
3.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4.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5.暑假:7月11日至8月28日放假,共49天。
6.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分别补上10月6日(星期四)、10月7日(星期五)的课程。
以上节假日请遵照安排执行,不再分别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大学放假
 1.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学生放假调休的通知工作,并对教职工、学生进行细致的在校和外出安全教育,禁止集体旅游或包车出行,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固定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做好值班记录。节假日放假2天前要将值班安排表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对供电线路、变电室、锅炉房、煤气管道、危险品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学楼等进行安全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损坏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4.后勤集团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饮食卫生,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保卫处要严格门卫制度,抓好校内治安巡逻,严防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湖面的安全巡查以及遇险救助工作。校园管理中心要做好东西校区湖面的安全警示工作。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