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卫生法,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卫生法体系。 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一、试验步骤与方法
1.1评价方法评价结果是衡量与比照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所采用的评价方法包括教学满意度调查与成绩考核两方面。结束课程后,使用统一的教学满意度调查统计表对对照组与实验组的学生进行调查,问卷共发放512份,回收512分,有效率100%。在课程结束后,还需对两组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以统一的试卷、统一的考试时间对学生的案例分析与理论知识进行闭卷考核。
医患关系论文 1.2数据统计为比拟两种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需要对两种教学所得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由于是对组间差异进行比拟,所以针对计量数据资料,统计分析方法选用t检验法[3];针对计数数据资料,选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为卡方检验,P<0.05,处理方式使用SPSS11.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二、试验结果
对两组学生的教学方法满意度进行调查,结果为:对照组人数为256人,实验组人数为256人,在激发学习兴趣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90.6%,不满意者占9.4%,对照组满意者占71.9%,不满意者占28.1%;在提高自学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5.9%,不满意者占14.1%,对照组满意者占68.8%,不满意者占31.2%;在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1.3%,不满意者占18.7%,对照组满意者占64.1%,不满意者占35.9%;在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2.8%,不满意者占17.2%,对照组满意者占67.2%,不满意者占32.8%。使用卡方检验分析,差异显著。
三、讨论
3.1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案例教学法,以实际的经典案例为学生展现出了具体、生动、直观的卫生法律法规现实,是学生对相关方面标准、概念、原理的理解更加深入和确切,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3.2案例教学法在卫生法律法规教学中的应用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中,需要注意案例的切入
点,正确、合理、适时地切入案例,是案例教学实践中的重要技巧,通过将案例与卫生法律法规理论的结合,打破了原有的枯燥抽象的教学模式,使教学具体化,易于理解和记忆。
四、总结
通过实验组对照组试验分析,得出了案例教学法比传统教学法在教学成果与教学满意度上都具有优势的结论。作为现代教育理论的实践方法,案例教学法很好地表达出了以学生为教学主体的教学理念,利用其教学优势,可大大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提升其就业竞争力。
高职护理专业学生(以下简称护生)毕业就业率高,除少数升学或者出guo外,多进入公立或者民营的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岗位或者相关工作,专业对口率高。在当前的医疗环境下,病人保护自己的就医权利的意识增强,对医疗效劳的质量和护理平安等方面更加重视,护理人员的法律教育问题摆在了护理教育的面前,为对高职护理专业法律认知现状进行掌握,本人对上海某高职院校护理专业学生17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一、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
选取上海某高职院校护理专业三年级174人进行调查,全部为女生,年龄19-22岁。
(二)方法
通过查阅文献、护士访谈、专家咨询的根底上自行设计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一般资料、卫生法律法规知晓情况、相关知识获取渠道、需求程度。发放问卷174份,回收有效问卷174份,问卷回收率100%。
二、结果
(一)调查对象对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调查结果(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卫生法律法规知晓得分情况
内容 得分
实习前 实习后
护士条例 2.10±0.86 2.28±0.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36±0.93 1.65±0.7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12±0.83 1.33±0.78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34±0.76 1.56±0.94
精神的药品与麻醉的药品管理条例 1.01±0.96 1.35±0.97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65±0.79 1.88±0.98
侵权责任法 1.25±0.86 1.79±0.66
医院感染管理方法 1.78±0.93 1.99±0.85
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1.98±0.84 2.04±0.81
备注:采用litter5级评分法,4分-非常了解;3分-比拟了解;2分-了解;1分-不太了解;0-不了解
(二)护生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主要情况(见表2)
表2 认为哪种学习途径对您最有帮助 人数(%)
工程 实习前n(%) 实习后n(%)
课程教学 88(51%) 73(42%)
专题培训 35(20%) 27(15%)
新闻媒体 36(21%) 9(5%)
医院带教 5(3%) 45(26%)
自学法律读本 10(6%) 20(11%)
(三)护生对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的需求程度(见表3)
表3 认为是否有必要学习卫生法律知识 人数(%)
工程 实习前n(%) 实习后n(%)
非常有必要 79(45%) 122(70%)
有必要 87(50%) 45(26%)
无所谓 5(3%) 5(3%)
没必要 3(2%) 2(1%)
(四)护生认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目的调查(见表4)
表4 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主要目的 人数(%)
工程 实习前n(%) 实习后n(%)
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19(11%) 12(7%)
为更好的开展工作 52(30%) 59(34%)
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68(39%) 84(48%)
能更好维护患者权益 26(15%) 17(10%)
其他 9(5%) 2(1%)
三、讨论
从表1调查结果可见,高职护生的卫生法律认知总得分为实习前(13.59±7.76),实习后(15.87±7.31),总分值为36分,说明高职护生卫法认知程度偏低,提高认知水平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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