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社会,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出新要求,因医疗工作特殊性,需培养负责任的学生,以病人为中心,精益求精,改善医患关系,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在教学过程中应培养学生避免医疗纠纷的能力已变得越来越重要。
【关键词】医学生;法律知识;医疗纠纷;防范意识;临床教学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7-0383-01
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医务人员的观念和行为以及现行的医疗体制与社会需要越来越不适应,一系列的问题使医患矛盾更加突出,各种医疗纠纷让在校的医学生们深感困惑。因此,如何在临床教学中加强医学生医疗纠纷防范教育,提高医学生的职业素质,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已是摆在医学院校教师面前的重要课题。
1 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
引起的纠纷。广义而言,凡是病人或其家属对诊疗护理工作不满意,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中有失误,对病人出现伤残、死亡,以及诊疗延期或痛苦增多等情况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事件,在未查明事实真相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产生既有医源性因素,也有非医源性因素[1]。医源性因素一方面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由于技术过失对患者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包括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因为个人技术能力有限、医疗发展水平和医疗单位技术设备条件受到限制造成医疗事故行为而发生的纠纷;另一方面还包括由医疗过失、医疗保护措施不力、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等导致的医源性纠纷。非医源性因素主要表现为患者缺乏医学知识或对医疗制度不理解、病人或家属有不良动机,以及社会变革时期对某些制度的不适应等。目前的医疗纠纷大多数是由于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滞后、医患沟通不够、医疗费用过高、服务态度不佳和技术水平欠缺而产生的。
2 医患关系论文临床教学中培养学生医疗纠纷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医护人员是医院工作中的重要组成成员,是与病人接触最多、最密切的一个环节,也是最易引起病人及其家属投诉的。一旦引起纠纷,医院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很大,甚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对社会、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必须
加强医护人员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杜绝医疗事故发生。而加强医护人员医疗纠纷防范教育应从学校抓起[2],因为医学生的医疗纠纷防范意识很薄弱,在教学中应在具体的教育中加入相关内容,使其在今后的临床工作中把纠纷降至最低限度,最终达到既保证病人生命安全,又有利于自我保护的目的。
3 临床教学中培养学生医疗纠纷防范意识的措施
3.1 以身作则,身教胜于言教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学生学习期间正是打基础的时候,所接触的医生正是自己的老师,一言一行均是学生的榜样。一不留心,也许自己的惯性行为将会成为另一个新医生不正规行为的开端。因此,为师者讲课时要充满对专业的热爱,对人生命的尊重;在临床工作中举手投足间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善于沟通医患关系、建立良好医患关系、有高尚人格和高尚医德的榜样,在潜移默化的言传身教中令学生终生受益。
3.2 在教学中渗透医疗纠纷防范的法律教育
在临床教学中注重将尊重病人利益、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严格规范操作与加强法律观念相结
合的教育,教育学生依法实施服务,在为患者实施疾病过程中,避免潜在性法律问题的发生[3]。
3.2.1 规范病历书写。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赋予了患者复印或复制有关客观病历资料的权利,即入院病历记录、医嘱、辅助检查告、护理记录、手术或检查同意书等。这些客观病历资料是医院和病人的重要档案资料,反映了病人病情和的全过程,是临床工作的原始文件记录,是具有重要法律作用的文件。当发生医疗纠纷诉讼时,在调查处理过程中都要依据病例记录加以判定,明确法律责任,此时病历扮演着重要角,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4]。在授课时要使学生明确文件的法律意义,要求书写时必须客观、准确、及时、连续和完整,严禁涂改,让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并加以判定。学生到病区见习时,要收集病人资料进行书面练习,以提高文件书写水平和能力。
3.2.2 利用临床案例的讲解为其自省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临床有纠纷的案例发生虽然是偶然,其实也有其必然性。在临床工作中我们常常看到纠纷总发生在某些医务人员头上,而绝大部分医务人员从未发生过医疗纠纷。专业经验是一个方面,更多的是不按章办事。在临床教学中应加强对临床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使医学生从医伊始就对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有个明
确的认识,并能在从医过程中不断自省,对照自己的行为,病例的生动及现实性往往比简单的说教更有教育意义。
3.3 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
医护人员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医疗护理工作,严格遵守医疗制度和操作规程,全心全意地为病人服务,既要懂得亲切、耐心、体贴和救死扶伤精神的重要性,还要懂得病人的心理、意愿,在同情和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接受病人某些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它不仅可以提高医疗效果,而且还可以避免事故和纠纷的发生[5]。因此,应将职业道德教育寓于临床教学中,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学生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意识。
我们相信通过学校、教师的重视和加强医学生防范医疗纠纷的教育,一定能培养出一代有着现代医学知识、观念,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本领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人才,并能在不久的将来对改善医患关系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肖锦铖,杨巧兰.医疗纠纷的成因分析与基本对策[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1(6):338.
[2] 黄俊辉,李远斌.医事纠纷成因与强化法制教育[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0,10(6):104.
[3] 赵燕平.基层医院护理人员法律知识掌握情况调查分析[j].护理学杂志,2002,17(2):152-153.
[4] 姜安丽,石琴.新编护理学基础[j].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68.
[5] 王仙圆,田小丽.学习、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2,19(6):2
作者简介:
寇婕,女,1978年12月出生,河南周口人,本科学历,河南省周口卫生学校教务科工作,承担五官科、医学心理学教学和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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