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8-273-02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为进一步了解医院中医疗纠纷和侵权事件的发生状况,对全国326所医院进行了多项选择式的问卷调查。通过对多项选择式问卷调查的分析发现,在第一大类“社会因素”选项中,63.5%的人选择了“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快,自我维权保护意识普遍上升”导致医疗纠纷多发;选择“由于新闻媒体炒作,制造轰动效应,误导病人和家属”的有88.6%;选择“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病人自负药费比例增加引发纠纷”的有34.77%。在第二大类“医院内部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的有49.5%;选择“因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存在问题引发纠纷”的有29.6%;选择“医院管理不足引发纠纷”的有31.1%。由此可以看出,服务态度生、冷、硬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第三大类“患者方面的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病人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引发纠纷”的有93.8%;选择“因希望少交医疗费而引发纠纷”的有51.5%;选择“因对不满意而引发纠纷”的有37.6%;选择“因患者或家属无理取闹引发纠纷”的有49.5% [1]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纠纷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医疗纠纷的防范优
为重要。防范医疗纠纷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医疗机构还应加强服务质量监控,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我院作为全地区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和田地区七县一市200万各族人民众的医疗保健任务。在医疗工作中,难以完全避免缺陷失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呢?反观我院近年来的医疗纠纷,真正因医疗技术欠缺而引发的纠纷没有,连续发生的多是因为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病情解释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引起的纠纷。这个结果符合有关部门在调查全国医疗机构中医疗纠纷的调查结果。我想,如果我们医务人员不仅仅把“以病人为中心”作为一个口号,而是真正体现在工作中,许多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作为医院的一名管理者,我认为医院本身在防范医疗纠纷上还应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领导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
专门分工主管医疗副院长负责,将防范医疗纠纷纳入了医院目标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
重要内容来抓,并向全体医务人员提出“对技术精益求精,对病人极端负责,将各种医疗纠纷发生率降低到最低水平”的要求。
2 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即医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这不仅仅因为医务人员只有良好的医德,才会自觉磨练意志,刻苦钻研业务,从而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同时,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医关系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综观医疗纠纷的起因,几乎每一起纠纷中都涉及到医德医风问题,有一些非医源性纠纷,则纯粹由医德医风问题引起,所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医务人员做到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首先,应坚决制止红包等不正之风的出现,严肃纪律,以法治医。第二,医院应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第三,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关系挑拨离间,激化矛盾,捞取私利。第四,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3 建立完善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关于医患关系,传统观念认为,医疗工作的“行善”、“行仁”行为,赋予了医生对患者的干涉权(只要医生认为其符合患者最佳利益原则)。医生在医疗工作中,也习惯于表现出“居高临下”、“以我为主”的家长式作风和医患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现代的医患关系,医患之间应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性,它强调的是医患双方互相尊重与平等,强调患者的自主权应高于最佳利益原则(这对医生的干涉权是一种限制),患者自主权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以要求对病情的知情权、知情权和费用知情权为基础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和顺应这种进步,这可能因此而引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要对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对在岗医师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通过不断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医患关系论文政治思想教育;(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3)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就是要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2]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7)最新医学知识,前沿医疗技术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并在转正前做出评价。在岗继续医学教育
实行学分制,要求在岗职工在一定时间(一般以一个聘任期为单位)内必须积满一定继续教育学分。
4 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医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诊疗护理水平是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根本所在。医疗是高技术集中的事业,医务人员面对的是复杂、繁多的疾病和人体活动不断运动的特殊性。在医学领域中,人们对疾病和人体的研究和认识,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和变数,这就决定了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实践中,不少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或以外情况不能解决,导致病员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后果而引起的。
医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医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这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因为一切医疗过程都是发生在医疗技术基础之上的,没有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救死扶伤就是一句空话。除医务人员自身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外,作为医院也要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开展科研,进行学术交流,团结协作,使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5 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不同的规模和等级,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不能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要监督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医务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应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受理投诉。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要做必要的核实,对于问题重大,矛盾突出的,还要做好调查工作。如果确实是由于医疗方的原因引起患者投诉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临床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消除医疗纠纷隐患和减轻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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