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工学院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13
【字 号】渝府[2009]49号
【施行日期】2009.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工学院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的通知
(渝府〔2009〕49号)
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文理学院是几本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重庆工学院申请,市政府申报,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同意重庆工学院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9〕76号),同意重庆工学院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由市政府领导和管理,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庆理工大学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办出水平,为早日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教育中心,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