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5
法治
【摘要】中俄很早就进行了经济贸易合作,
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制度缺乏有力整合,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需进一步探讨中俄
区域经济合作法律制度改革、执行对策,才能维持中俄双方持续性、
高效率的合作。
【关键词】中俄;经济合作;法律制度;对策俄罗斯加入WTO 后,中俄之间的外贸经济交易日益密切,
但在合作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问题。因此中俄双方需要合理的合作法律制度,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支撑,
积极解决各种相关制度问题,促进中俄经济之间的有效合作。
一、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法律制度中的问题
(一)中国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于俄罗斯的贸易关系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涉外经济投资的立法。我国没有提供给对外贸易企业足够的资金
支持,且缺乏科学的收汇规范,
导致在对外贸易中经济核算过程中易出差错。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缺乏全面性,过于僵化的贸易管理制度限制了各种商品的配额,不利于快速提升我国对外贸易的经济效益。中国相
关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法律法规出现漏洞,忽视了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矛盾和重复等情况。
我国在对外贸易实践活动中,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过于粗放,阻碍了实际贸易市场的发展战略,
原则性太强的法律法规,也影响了其在整个外贸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国虽然一直在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但在对
外投资中依然缺乏科学、
合理的基本法,难以实现我国对外发展的重要决策[1]。我国有关投资的法规缺乏透明度,且各个法规相互之间没有统一,我国国民企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保障。我国各行业的商人和企业
家,在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
想要依靠国家准确的法律法规比较困难,不利于我国企业和经济的有效发展。
(二)俄罗斯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俄罗斯对外经济合作法律制度还没有落实于实际,仅仅停留在表面,还有很多等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俄罗斯对外贸易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
使得很多外来企业在俄罗斯生存比较艰难,容易出现产品被抢、
企业被封等现象,且在税收方面较高,不利于外来企业前期的顺利立足。
俄罗斯政府机构在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方面的重视度较低,很多政策
都没有落实到位,且政府工作效率低,导致俄罗斯官员易出现索贿、
腐败的现象。俄罗斯政府机构的随意性,
导致很多政府问题发生,大量政府税收流失,影响了进出口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政府之间对于法律制度的解释相差甚远,扰乱了市场秩序。另外,俄罗斯的银行结算系统缺乏进
一步完善,相关金融业务人员专业及职业素养较低,
导致银行的声誉和信誉度也受到影响。俄罗斯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由于风险评判能力有限,
经常负担较重债务,导致无法贷款等现象,影响了企业之间资金的顺利往来。俄罗斯经济流通体系被破坏后,没有及时建立适应当下市场的经济流通体制,不利于俄罗斯对外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俄方由于整体银行体
制缺乏统一性,使得其信用度受到威胁,
而在中俄之间相互交易中,我国也没有针对此现象提出有效策略。俄罗斯市场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
对现代化国际贸易支付手段应用不够成熟,使其在国际贸易中整体信用值较低,中俄双方贸易中支付手段存在很多漏洞,为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一定风险。
二、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法律制度中的对策
(一)中国济合作法律制度的完善对策
中国在对外经济合作法律制度中,应该逐渐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增强与俄罗斯企业的有效合作。中国应放宽对外贸
易政策,对在我国的俄罗斯企业投资审批步骤简约化,
完善俄罗斯企业在我国的合法权益,平衡两国企业发展需求。中国针对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的僵化问题,
需要给予WTO 基本原则,放松相关管理制度,对进口商品的数量限制给予取消,
促进外来企业能够在中国有效发展。中国扩大企业进出口自主经营权,为外来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使得中国与外商投资企业能够处于平等的位置,可进一步解决中俄经济互通、发展等
问题。WTO 规则中体现了更多的公平性,
允许各个成员方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维护公屏的贸易环境,因此中国应不断完善对外贸易管理体系,
满足各成员国之间的企业发展需求。此外,
我国应建立一致的《外企投资法》,保证在对外经济贸易中做到有法可依,
提高法律的透明度,促进中俄法律的相互合作[2]
除此之外,中国应该根据国情有效改革外商投资企业法,
为外企在国内发展提供法律环境。我国应在WTO 国民待遇的基本原则上,确立相关
法律法规,取消“次国民待遇”的限制,不断寻求贸易经济的平衡性,
不再对外资出口进行规定和限制,
重视更多外资领域的引进,包括金融、航空、运输贸易等。此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
外资企业法也应该给予废除,减少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保证中外企业能够平等竞争。中国为了实
现国内外投资法律的统一,
应该重点建立统一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促使外企整体经营管理活动的一致性,
积极调整相关法律问题,提高相关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中国需要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法立法的透明度,
保证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产业的宏观调控
,统一立法权,将地方外企立法权收回。我国应以对外贸主管机关行使对外引进及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定权等,提高了立法的透明度,避免了法律法规内容的重复性。
(二)俄罗斯合作法律制度的完善对策
由于俄罗斯经济环境较混乱,
首先应该进行全民反腐工作,增强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逐渐恢复法律的功用。俄罗斯需要建立相关法
律人员的选举工作,对政府立法部门进行有效清理,巩固法律在俄罗斯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俄罗斯需要不断完善对外贸易立法,保证中国企业在俄罗斯的政治地位,统一立法,平衡国资与外资。
详细而言,俄罗斯应该改善原本笼统的法律体制,
细化俄联邦法律法规,将详细的规定落实到实际当中
。为了提升俄罗斯企业对相关法律的认知,需要积极给予工作岗位的员工法律培训,提升法律法规的影响力
度,使得工作人员逐渐转变投资理念,
纠正维护本国利益而歧视外国投资的根本思想。俄罗斯应提高法律法规的监督机制,整顿官员的行为作风,
积极解决一些金融问题和纠纷,提高法律监管质量,逐渐建立企业的信用体系,为外企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
。俄罗斯应该严格法律执行机制,将法律内容积极地应用于企业运营中,改善俄罗斯企业杂乱发展的情况,
不断稳定各行各业的经营状况。俄罗斯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措施,为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避免经济纠纷引起的各种问题发生,并不断克服地方保
护主义的任务。此外
,俄罗斯应该重视对银行的有效监管,在相关法律政策支持下,不断改善金融市场的信誉度,
从根本上提升本国的经济实力。俄罗斯通过与中国企业的友好合作,能够放心贷款,进一步促进两国的深
入合作,两国共同商讨立法和执法上的问题
,促进两国协商共近。三、结语
综上所述,中俄双方长期合作离不开有效法律制度的支持,
中国应重视经济合作体制的改革,促进中俄双方外贸经济发展的平等性。俄罗斯
需要有效整合内部法律体制,
使得企业员工能够尊法执法,充分发挥法律作用,促进外企投资经济效益的顺利增长。
【参考文献】
[1]李滨晶.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法律制度研究[J].法制博览,2016(15):192.[2]张立涛.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法律制度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08.
作者简介:付国印(1979—),男,汉族,黑龙江黑河人,学历:硕士,单位:黑河学院法学系,职称:讲师,研究方向:中国行政法。王巍(1969—),女,汉族,黑龙江黑河人,学历:本科,单位:黑龙江通桥律师事务所,
职业:律师,研究方向:中俄经贸法律制度。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法律制度中的问题与对策
付国印1王巍2
(1.黑河学院法学系;2.黑龙江通桥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黑河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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