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现就建立各级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制度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实施办法
“双向述职”分为“下述上评”和“上述下评”两种方式进行。
1、“下述上评”,即工委、党委(党组)书记向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接受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要向工委、党委(党组)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评议。
2、“上述下评”,即工委、党委(党组)书记向党员代表大会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向全体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三、述职内容
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落实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2、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措施、方法及成效;
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或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绩效情况;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情况;
5、妥善解决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关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6、查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的差距和不足。
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注重事实,切忌空谈理论,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组织领导
1、“双向述职”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半年述职和年度述职),可与综合考核目标体系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分为学习准备、撰写专项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原则上半年述职以书面报告形式,年度述职以召开述职大会的形式进行,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
2、民主评议、测评工作结束后,对结果进行通报。对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较好的,通报表扬,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述职时不如实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贯彻执行情况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碑园管理处(476183803) 2012-4-11 21:53:52
党委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镇、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党建责任,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社区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解决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发展、构建
和谐城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主要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述职以个人履行职责为主线,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
(二)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述职大会根据述职人员的不同,要吸收各方面党员代表和众代表参加,提高党员干部和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坚持注意实效的原则。述职始终要把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述职达到抓党建促发展的目的。
第四条对上述职采取每季度一次,原则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镇党委书记每季度向县社区党建领导小组述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季度向镇党委会述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向镇党委会述职参会人员范围是镇党委会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党委政府干事、站所长等。
第五条镇党委书记对下述职每年一次,参会人员为镇所辖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干部代表、党代表,辖区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代表。
第六条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下述职采取每年一次,原则定在每年年终最后一个月内。社区党组织书记年终党建工作述职在社区开展,参会人员范围是镇分管领导、联系点领导、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全体党员、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单位代表等。
第七条述职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决策和决定情况;
(二)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本镇、社区党建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情况;
(三)党内民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四)社区“包联双促”进展及取得成效情况;
(五)“四知四清四掌握”制度建设及其落实情况;
(六)通过“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落实,履行好维护稳定、服务居民职责情况;
(七)居民反映各类问题的解决情况;
(八)干部“双语”学习进展情况;
(九)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八条述职程序:
(一)调研分析。述职前镇党委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述职内容要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全面掌握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二)撰写报告。在摸清情况、总结经验、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对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对尚未完成的任务,努力抓好落实;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述职报告要做到总体思路清、基本情况准、问题分析透、工作措施实。
(三)述职汇报。召开不同层次的述职大会,由镇党委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各自的述职大会上汇报抓社区党建、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准确反映基层党建工作的真实情况。
(四)组织测评。镇党委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下述职结束后,要进行众满意度测评,由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和实际情况对述职人员进行测评。
(五)评议总结。每次述职结束后,由大会主持人根据述职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目前社区党建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明确要求,通过摆问题、定措施、提要求、抓落实,进一步增强抓好社区党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述职评议结果的运用。把述职测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述职测评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述职测评为一般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述职测评结果为较差的向要分别向县委组织部、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连续两次述职测评为较差的,由对镇党委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