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做好夏秋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关于持续做好夏秋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位领导及同事:
因近期高温天气持续不断,我省各地均有中暑病例出现。现通知你们近期要将防暑降温和确保人身工作放在第一位。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 班前会上必须开展防暑降温知识,把防暑降温工作宣传落实到每一个人头上;
二、 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负责,切实做好监督防范工作;
三、 后勤综合办要安排落实好每天坚持为一线员工熬煮消暑汤,中控室要及时通知各部门派人去领;
四、 每位员工在作业时必须随身带上防暑降温药品及饮料;
五、 每位员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 对高温区域、密闭空间、动火作业等极易引起中暑的场合,要重点关注,在做风险评估时要将中暑纳入评估范围,并注明预防和解决措施。同时,对以上区域内的作业,必须要有专人监护。
七、 所有员工一旦自我感觉有疑似中暑症状出现时,可以先立即停止作业,再向上级领导及HSE部汇报,各部门负责人不得以影响生产为由强行安排人员继续作业。
八、 若有人员中暑,各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HSE部汇报。
广安利森 HSE部 2011年8月16日
附:《夏季防暑降温知识》
夏季防暑降温知识
当气温超过37℃以上,人体的散热主要是通过汗液蒸发,当周围的环境高于人体的正常体温,通风较差、湿度较高就很容易发生中暑。
一、 根据中暑症状的轻重,可分为以下几种:
1、 先兆中暑:是指在高温环境中一段时间后,出现轻微的头晕、头痛、耳鸣、眼花、口渴、全身无力及行走不稳。
2、 轻症中暑:指除以上症状外,还发生体温升高,面潮红,胸闷、皮肤干热,或有面苍白、恶心、呕吐、大汗、血压下降、脉搏细微等症状。
3、 重症中暑:指除以上症状外,常突然晕倒或大汗后抽筋、烦躁不安,口渴、尿少、昏迷等症状。
二、 中暑的预防
中暑是夏季常见的急诊,加强预防可以大大减少发病率,中暑的预防应注意几点:
1、 充足的睡眠。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睡眠以保持充沛的体能,并达到防暑的目的。
2、科学合理的饮食。吃大量的蔬菜、水果及适量的动物蛋白质和脂肪,补充体能消耗。切忌节食。
3、做好防晒措施。室外活动要避免阳光直射头部,避免皮肤直接吸收辐射热,戴好帽子、衣着宽松。
4、合理饮水。每日饮水3升至6升,以含氯化钠0.3%—0.5%为宜。饭前饭后以及大运动量前后避免大量饮水。
三、出现中暑症状的处理
1、将病人转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有利于散热。
2、补充水及电介质。
3、用风油精或清凉油涂于病人的头部太阳穴;口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液等药物。
4、重度中暑病人除以上3点处理外,应立即转送医院救治。
四、防暑保健措施
1、加强对工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人防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2、合理调配工人的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减轻劳动强度。尤其要尽量避免在烈日光下进行户外工作或活动,特别市午后高温时段和老、弱、病、幼人。
3、配齐、配足防暑降温劳保用品,避免在进行户外工作或活动时,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同时采取防晒措施:穿浅或素的服装,带遮阳帽、草帽或打遮阳伞。
4、为暑期出勤工作的`生产人员提供必要的含盐或含酸饮料,还可以在饮食上加以调节,喝些绿豆汤,用莲子、薄荷、荷叶与粳米、冰糖煮粥等,都可以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
5、及时发放人丹、十滴水、风油精等防暑药品。
持续做好夏秋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前谋划,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
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三、加强监督执法,查处违规行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6月6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