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辽宁教育·教研版》2020年第02期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指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大纲》要求教师通过教学“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所以,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也应放到更大、更广阔、更多样的环境中进行,通过创设多样化的教学情境,丰富学生的生活经验,提升学生的法治素质。
一、突出目标性
生活处处是课堂 目标性原则原本是指运用系统原理和系统分析方法指导决策活动的原则。这里是指课堂教学活动应围绕教学目标的达成来进行。新课改理念认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组织和开展教学活动。有效的教学情境必须为课堂教学服务,为达成教学目标服务。从学科角度来说,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情境的创设要体现其学科特,具体地说,就是要突出生活性和思想性——既要紧密联系学生现实生活,更要能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从课堂教学来说,教学情境的创设一定要围绕教学目标来进行——要有利于教学内容的展现,有利于教学过程的实施,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欢欢喜喜庆国庆”(2019年人教版统编教材,下同)(二年级下册)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懂得10月1日国庆节的意义,了解国旗、国徽、国歌的相关知识,并在日常生活中尊重它们;引导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加国庆节庆祝活动,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树立从小学好文化、长大建设祖国的远大志向。为了突出上述教学目标,一方面,我特地把这一课的教学安排在国庆节的前一天——9月30日;另一方面,我刻意优化了教室环境布置:不仅挂上了崭新的国旗,还在教室墙上张贴了国歌、国徽和庆祝国庆的红标语,为教室增添了喜气。像这样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进行的时间选择和氛围营造,能使学生易于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他们不仅早早地做好了课堂学习的心理准备,更增添了学习的动力。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