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机构。
2.小额贷款公司开业1 年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
3.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4.公司管理层熟悉《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征信法律法规。
5.满足《重庆市小型微型金融机构接入重庆金融城域网管理细则》(渝银办发〔2013〕225 号文件印发)入网条件。
6.有健全的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提交资料
(一)《重庆市两类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申请表》(见附1)。
(二)公司章程。
(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正式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金融机构编码。
(五)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营业场所、技术设施、信息档案管理、保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互联网小贷要求的额外材料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1.内部征信管理办法(包括征信工作职责分工、用户管理、数据报送、查询管理、异议和投诉处理、档案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内容)
2.重庆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公司是否主要在重庆运营(指风控审批等核心人员在重庆),重庆办公地现有部门、人员,占公司总
人数的占比,以及未来公司在重庆本地化的部门、人员规划安排。
4.信贷业务系统说明和征信数据报送接口程序开发计划
5.产品及业务模式说明
6.小贷公司数据库管理制度,小贷公司数据库在集团内的管理模式,是否与集团内的数据库共享,哪些人和应用程序有访问权限?
7.与个人信息采集、查询、使用、共享及对外提供的授权书及业务合同。
8.信息数据的来源方及信息对外提供方。
补充报备资料
一、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1、请说明采用的实名认证技术方式及服务提供商。技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联网核查、银行卡验证、人脸识别等,须提供APP或计算机页面截图说明,以及与服务商签订的合同(商业秘密自行抹掉)
2、请说明来源于不同渠道的客户或产品是否都采用统一的身份识别措施。
3、对每个客户是否都保存身份证件图片,是否存在第三方推送来的客户只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而没附身份证件图片的情况。
4、除技术手段外,哪些情形需要人工识别客户身份。
二、客户授权真实性
1、请说明在贷款申请流程中通过弹框设计,强制客户阅读个人征信授权书的方式,须提供App或计算机页面截图说明并提供征信授权书模版。
2、请说明电子合同和客户授权书采用的电子签名存证方式及电子签名服务提供商,以及电子签名服务商的资格证明。
3、请说明对从第三方平台获客的,客户征信授权跳转到自有APP作出或调用公司后台统一授权系统的实现方式,是否存在仅在第三方平台授权的情形。
三、系统建设要求
1、请说明数据库中哪个表的哪个字段用于记录客户作出授权的时间,以及授权时间是否精确到秒,是否存在数据库未保存客户授权时间的情形。
2、数据库系统中是否保留每份授权书的档案编号,是否可以通过相关系统或页面输入档案编号检索对应的授权书。
3、请提交查询数据库及服务器放在重庆的说明,以及机房与电信运营商签订的合同(商业秘密自行抹掉)。
4、请说明是否建有短信平台,并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告知短信模版。
5、重庆办公场所的计算机终端能够调阅公司内部系统中的贷款业务明细数据、征信查询明细数据、征信授权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