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司经*****批准,于2008年3月2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9亿元,属国有控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控股股东为*****。主要经营范围为:融资担保,投资担保,咨询服务。
根据国家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的提示和开展风险排查的函》(融资担保函〔2012〕3号)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对2011年3月31日至2012年8月31日发生的所有经营业务和资本金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金落实情况
截止2012年8月31日,我公司注册资本9亿元,实收注册资本9亿元。货币资本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未有通过应收帐款、委托贷款或其它投资等方式变相抽走资本金,而后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有将资本金超比例投资或用于发放委托贷款的行为。
二、客户保证金管理情况
根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融资担保发〔2012〕1号),我公司及时制定了《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客户保证金收取、退还及代偿的标准、条件和程序以及专户管理等要求,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在招行、广发、建行等8家银行开立了“存入保证金”专户,专门用于客户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和代偿,确保专款专用。
三、实际控制人模式和关联交易的问题
我公司控股股东为******,出资金额*****亿,占注册资本的40%,未有通过其他公司代持股份的方式跨区域设立担保机构掩盖实际控制人身份的行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交易等行为。我公司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的行为,不存在股东因个人借款、应付帐款、应付承兑款而负有巨额债务的行为。
四、风险代偿情况
裁止2012年8月31日,我公司累计发生代偿2笔,金额945万元,已收回代偿1笔,金额562万元,期末代偿笔数1笔,代偿余额383万元,对担保业务中出现的贷偿按规定履行了正常的代偿手续,未有通过向担保客户发放委托贷款置换银行贷款等方式掩盖代偿风险。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担保机构风险排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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