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广告协议书三篇
篇一:路灯灯杆广告协议书
路灯杆广告招商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
广告招商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
发包方:秦皇岛易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
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秦皇岛市路面相关的广告招商业务交由乙方承包招商。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承包范围:秦皇岛市海港区路段至路
段,合计块广告箱;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路段至路
段,合计块广告箱;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路段至路
段,合计块广告箱;
共计块,广告箱的承包招商业务。
三、承包方式: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招
商业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四、承包上交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纯利:年度人民币,年度人民币,年度人民币。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乙方将定金人民币,足额
打入甲方所指定账户:否则合同不得生效。
2、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利润。每月的28日前乙方必须足额缴纳下月承包利润。直至
缴清全部广告上交纯利任务数。乙方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当月广告招商业务承包款即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没收定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
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招商
业务,更不得将承包路段广告位招商业务私自转承第三方。
3、乙方享有承包范围内所有路灯广告的招商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
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时段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乙方自行制订承包?范文诟鞴愀嫖徽猩碳鄹瘢追讲坏酶缮妫匦敕戏煞ü娴囊蟆?
5、乙方承包招商的时间内如遇市委、市政府有重大活动,广告位需做特殊宣传时甲
方须提前告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对广告位进行施工,在广告位被占用期间,甲方应
向乙方作适当经济补偿,补偿数目和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广告管理
1、乙方在招商承包期内独立开展广告招商活动,对招商广告内容承担一切经济活动
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招商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
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
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付定
金中予以扣除该笔广告费。
广告招商4、甲方应保证乙方招商广告位及时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据实
给予全额赔偿。
5、甲方保证在招商承包合同期内,甲方及甲方内部各部门均不得直接承接乙方承包
路段等灯箱广告的招商工作,否则应根据所占广告箱数量,按乙方广告招商价格给乙方结算。
6、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播出,甲乙双方
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于甲方企业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位招商业务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十、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
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篇二:路灯灯杆广告协议书
海港区路灯灯杆广告位合作协议
秦皇岛市海港区路灯灯杆广告位合作协议
甲方:秦皇岛易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积极推进秦皇岛市市区建设步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美化、净化、亮化城区街道。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免费将河北大街、和平大街、
西港路、秦皇东大街等所有路灯灯杆广告位交由乙方运营用于发布商用广告的相关事宜,
达成如下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路灯灯杆交由乙方运营于商用发
布广告(招商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路灯灯杆上的广告位
置发布广告。
第二条:乙方出资制作高档双面灯箱广告位。安装高度、大小一致,要使街道更加整洁、亮化,提高城镇街道新形象。
第三条:乙方不得损坏路灯及其符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乙方不得悬挂或出租第三方发布其不健康和与政策不符的广告。
第五条:乙方有权在甲方路灯上搭电用于灯箱广告使用。使用时间和路灯一致。
第六条:乙方不得于无条件拆除乙方的.广告灯箱位,及在不付款的情况下强加于乙方发布甲方所需广告内容。
第七条:在运营期间甲方必须确保乙方不受工商、路政、城管及其它与其相关执法单位的干扰和执法,不让乙方受到经济利益的损
失。
第八条:乙方负责维护好其路灯广告位,定期检查其安全隐患及时解决。乙方可自行砍去会挡住广告位的树枝,但不得损坏主杆树。
第九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2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止。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果乙方欲继续使用该路灯发布广告应当于合同期满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定之日起开始具有法律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
篇三:路灯灯杆广告协议书
路灯杆广告制作安装施工合同
路灯杆广告制作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秦皇岛易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联系人:联系人: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本地政府有关户外广告审批规定签定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路灯杆广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工程地点:标牌内容:二、合同工期:
订立本合同后天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
三、广告牌制作费用:
1、按块计算,每块
2、付款方式:制作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金额的80%,其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年后支付完毕。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如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逾期安装,每个广告牌承担违约金元。
五、争议的解决
前述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保证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产品质保期为三年,三年内标志牌效果不佳,自发现之日起日内
解决,乙方需提供无偿维护。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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