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商
为了提升****广场商业的整体氛围,增强入驻企业吸引客流的能力,提高品牌餐饮的经营能力,特制定了方场入驻商家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本办法的原则是商业物业的广告位应尽量本着为经营业户营造推广氛围的原则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应以充分发挥客户导引,品牌展示等功能为管理原则。
第一条:店招管理
店招是指店铺的招牌。方场广场入驻客户,具有沿街独立开口的客户视为沿街商铺,可以对外设置店招。其他内商铺不能对外独立设置店招。所有商铺店招的设置应以商铺出入口的上方及左右两侧为设置地点。所有商户可以在大厦主出入口可以集中设置醒目的店招用于吸引客户。具体规划由方场广场物业部门进行选址规划等相关内容。
第二条:导视
导视是指距离大厦具体业态较远位置的小型广告位。包括单一品牌或同类品牌整体形象广告牌。在本案中,导视应设置在大厦周边客户进入到经营区域的有效动线内,在不影响楼梯立面
结构、大厦美观、安全指示、玻璃采光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规划。入驻客户应根据大厦物业部门预先规划好的广告位进行相应的设计,并在施工前按流程进行相关审批。
第三条:临时广告位
临时广告位是指不专属于任何品牌的广告位置,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发布临时促销信息的广告位,并为未来所产生的商户预留的广告位。临时广告位权益人为开发商。入驻商户可以根据方场广场提供的临时广告位点位图进行基础施工,在施工后可以免费使用一年的时间。一年以后临时广告位可以作为各商家临时促销信息的发布载体,也可作为整个1-4层整体宣传之用,但临时广告位对外使用开发商(或某管理公司)将收取费用。具体的费用依据当期费用计划和市场标准执行。如预留的广告位提供给新入驻商家作为导视广告位,则新入驻商家将负责将广告位的施工费用返还开发此点位广告位的商户。
第四条:管理与收费监督
大厦所有广告位及扶梯两侧由大厦核定的相关部门负责,发布的广告内容由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相关使用费用由财务部负责监督管理。大厦内、外广告位原则上有偿使用,并且谁使用谁承担租金及其他费用(如:租金、电费、广告画面制作费、安装费、城管费等)。
2、如需使用大厦内、外广告位,使用部门需要向大厦相关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使用部门经理、主管领导、总经理的审批后方可免费使用。同时,需要签订《广告位租赁协议》,合同年限不得超过2年。经批准的免费使用申请需要报备财务部。
3、在合同期内,商户需要承担广告牌的维护责任,而大厦开发商或管理公司则起协助作用。租用期满后,商户需要按要求拆除广告牌。如需续签租用,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大厦相关管理部门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优先续签权。
4、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广告位暂停或无法继续租用,未到期的租金会予以退还。广告牌电费需要商户承担,收费标准参照使用电量核定后的费用。
5、大厦相关部门负责广告位的清洗和日常维护。商家需要遵守大厦形象建设,对于广告画面破损或褪等问题,需要无条件维修或更换。同时,广告位和LED照明等也需要由大厦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维护。
6、如果商户未经审批擅自张贴、悬挂广告牌,管理公司有权拆除该广告。如果商户未经审批擅自拆除已有广告牌,管理公司有权对其处罚。如果商户未经审批擅自更换广告内容,管理公司有权拆除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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