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封面中的编辑出版规范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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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出版参考》2022年第02期
        摘 要:随着质检工作的普遍展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编辑出版规范越来越受到编检人员的重视。然而各类规范种类众多,内容繁杂,泛泛的研究学习无法有效指导具体编校实践。从图书的组成构件出发,梳理与某一构件相关的各类编辑出版规范,或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编校实践。本文专门针对封面作了梳理,一方面列明封面的各个部位都涉及了哪些规范,另一方面对各类规范的重要内容作逐条梳理。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让编校人员,特别是刚从事编校职业的新人,能够更加方便快速地了解和熟悉与封面有关的编辑出版规范,有效提高编校实践能力。
        关键词:封面 国家标准 编辑出版规范 拼音 标点
        近些年来,随着出版业的迅猛发展,图书的种类越来越多,图书封面的设计也是五花八门,争奇斗艳。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出版机构都在封面设计上下足了功夫。随着国家每年一度的质量检查的开展,各出版机构也越来越重视图书质量的合规,加大了对各类编辑出版规范的研究力度。本文拟专门针对封面涉及的编辑出版规范进行梳理,以与同人共同探讨。
        一、封面涉及的编辑出版规范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专用教材之一《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20年版)在讲到“封面”时指出,“封面”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封面”也称“封皮”“书皮”,由面封(封一)、底封(封四)、封里(封二)、底封里(封三)和书脊构成。狭义的“封面”仅指面封(封一)。下文将统一用“封一、封二、封三、封四”这类通常的称呼。
        封一上应印载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如何标注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的国家标准,而是由约定俗成的规定来予以规范。这些约定俗成的规定主要分布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考试的教材,各类关于编辑出版规范的合集、解读、手册等图书中。
        封一还是印载与中文书名相对应的汉语拼音的四个可选位置之一,这是国家标准《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GB 3259—92)中明确规定的。因此封一上的内容也涉及该国家标准关于书名汉语拼音拼写的具体规则。
        书脊作为封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哪些内容、如何著录,均由国家标准《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GB 11668—89)予以规范。
        封四上的书号及条码涉及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T 5795—2006)和《中国标
准书号条码》(GB/T 12906—2008)。封面上的各类文字也涉及标点符号的用法,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的規定使用。
        封二和封三一般保持空白,也有根据需要设置一些图文的情况,需要遵守的编辑出版规范和正文中的图文是一样的,这里不再赘述。
        二、关于封一的编辑出版规范
        1.封一上应印载的内容
        《出版专业实务 初级》(2020年版)指出,“面封应该印上书名(有副书名的应该同时印上,丛书则还要印上丛书名)、作者(包括译者,下同)名、著作方式和出版者名,多卷书要印上卷次”,“翻译作品应标明中文书名、原作者名(译成中文)和译者名。原作者名前应注明国籍。国籍一般用简称,且置于方括号内”。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2005年修订)第五十二条规定:“封面……应按照常规和法定要求,在固定的位置刊登书名、著译者名、出版者名、条码、定价、国际标准书号等项内容。”这里的“封面”指的是封一和封底。
        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 图书版式》(CY/T120—2015)第6.1条规定,“封一……通常应标明书名(含版次、卷号等书名信息)、作者及著作方式和出版单位”;“作者名称采用全称,多作者时可仅列主要作者”;“翻译作品应标明原文书名和中文书名,原作者译名和译者”;“宜使用规范的汉字、民族文字以及规范的外文”;“题签等手写体、书法体、繁体等可作为书名的文字”。
        可见,书名、作者名、出版者名是封一上的必备要素,除此之外的其他要素,则可视出版单位各自的内部规定而定。至于文字的排版方式,可以横排,也可以竖排,字体、字号也可以自行设计,没有专门的规范约束。
        2.中文书刊名称的汉语拼音拼写规则
        国家标准《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GB 3259—92)第一条规定:“国内出版的中文书刊应依照本标准的规定,在封面,或扉页,或封底,或版权页上加注汉语拼音书名、刊名。”本文将该部分内容放在封一范围内进行梳理。
        该标准第三条、第5.1条均明确规定:书刊名称拼写以词为单位。即拼音既不能连接排,
也不能按字分开排(连词除外)。何时连写,何时分写,需遵循一定的规则。具体见下面表1和表2。
        除了连写和分写的规则之外,拼音拼写还涉及字母大小写、特殊结构词语以及少数民族文字和外文等特殊情况,国标也做了细致的规定。下面的表3、表4和表5对此分别做了梳理。
        需要说明一点,上述标准只是对书刊名称中常出现的特定类别词语的分写和连写规则做了规定,对于大多数普通词语只是笼统地规定以词为单位分写。至于如何以词为单位,则是由另一部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6159—2012)规定的。因此要全面掌握中文书名汉语拼音的规则,就要同时学习这两部国家标准。本文不在此予以赘述。
        三、关于书脊的编辑出版规范
        国家标准《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GB 11668—89)对书脊名称的类型、书脊的内容和设计规则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1.书脊名称的类型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按照书脊名称所在的位置可分为两类。
        (1)当书脊厚度大于或等于5mm时,应设计书脊(第3.1.1.1条)。这时的书脊名称印载在书脊上。排版方式也分为两种情况。
        ①纵排。即从上向下排字,也是绝大多数图书书脊的形式(第2.1.2条)。
        ②横排。即当书直立时,横向排字的书脊名称。一般在书的厚度比较大,足够横向排开较多文字时,可采用横排(第2.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