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方案》在小学教学中的应用问题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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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语文建设·下半月》2020年第07期
《汉语拼音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行近70年来,在我国社会生活各方面以及国际交流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方案》在社会各个方面的应用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了学习者、使用者和研究者的关注。小学汉语拼音的教学,是传递拼音知识,学习拼写规则的第一步。按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要求,拼音教学从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始,主要教学内容也集中在这一学期,三年级以后基本不再涉及汉语拼音的教学(当然在考试中还会零星出现)。小学阶段是学生获取拼音知识、掌握拼音应用的主要时期。因此,在这一时期反映出来的问题,往往是最基本的,也很可能影响今后应用的问题。从规范标准研究的角度分析和解答这些问题,对《方案》的完善及推行具有基础性作用。
我们从两个渠道搜集了小学拼音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一是近年来接到的众来电来信咨询,其中很多来自一线教师、学生家长和基础教育出版领域;二是近二十年来中国知网收录
的文献,它们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教育界和汉语拼音研究方面的学者对拼音教学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梳理小学拼音教学中的问题,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我们提出目前迫切须要制定《方案》应用指导型的规范指南,从教学中来,到教学中去,针对教学领域的疑问,阐明《方案》的研制理念、内在逻辑、应用规则以及变通方式等,沟通研究与应用,切实指导汉语拼音教学。
一、小学拼音教学中的主要问题及相关阐释
1.字母的读音
《方案》《汉语拼音字母名称读音对照表》规定了26个字母(5个元音、21个辅音)的名称音和国际音标。目前小学教学领域广泛存在与规定读音不一致的现象:一是按照《方案》“字母表”的名称音来读,如a[a]、o[o]、e[e]、b[be]、c[ce]、d[de]等;二是按照英文字母表中的读音来读,如a[ei]、O[ou]、e[i]、b[bi]、c[si]、d[di]等;三是21个辅音按照《方案》“声母表”中的呼读音来读,如b[bo]、c[ci]、d[de]等。
小学教师普遍认为,名称音、英文音、呼读音三种读音的混乱增加了教学难度和学生的学习负担,建议或严格按照字母表中的读音来教,或全部改读呼读音,或全部改读英文音。
周有光先生早年曾阐述过拟定汉语拼音字母名称的原则,“一方面是以汉语特点为根据的,另一方面又是符合拉丁字母一般命名方法的”[1],“要合乎北京音系,也就是要能用汉语拼音字母或注音字母写出,但是不必一定有这样的汉字,也不必一定有这样的音节或词儿”[2]。随着时代的发展、语言生活的变化,他的观点有了调整,“有人认为《方案》规定的字母名称无法推行,不如借用英语的字母名称,方便小学生同时学英语。这个意见,我认为是切实可行的。日语罗马字借用英语名称,是成功的先例”[3]。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拼音设计、注音与语言的关系等角度展开充分的研究,重点关注字母读音与音节读音的关系,不能为了字母的读音,损害对音节的认识,反之亦然。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教学领域已经出现了简单地将复韵母读音等同于字母读音拼合的问题,也出现了批评汉语拼音字母的名称音(以及复韵母的发音)与实际发音的对应不够严格的观点。
2.单元音o的读音
目前小学教学领域关于单元音o的读音存在明显争议。教师和家长反映,一方面,长期以来实际教学中把o读作[uo];另一方面,近年来教学领域反映o改读为[o]。统编教材一年级语
文《教师教学用书》提示“喔”发o音,强调发音时口型不变。但是从[uo]到[o]的调整,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追溯这一问题的产生,我们认为可能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方案》中给字母o和单韵母o注音的代表字“喔(乙)”的读音发生了调整。《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作为教学领域基础性的、重要的教学参考,早期版本中“喔”的注音只有wo,但《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增加了读音o(大概是为了与《方案》中o作为单韵母相适应)。这种改变使“喔”成了个多音字——用作拟声词的“喔(uo)”和用作叹词的“喔(o)”。王晖认为《方案》中的o应读“喔(o)”而非“喔(uo)”,双元音u0的读音代表字才是“窝(uo)”。单元音o发音时舌位、唇形及开口度始终不变,复元音uo发音时舌位、唇形都有变化,从一个元音逐渐过渡到另一个元音。[4]
二是唇音声母b、p、m、f与o相拼时,为了拼式简短,写作bo、po、mo、fo(实际读音是buo、puo、muo、fuo)。由此倒推,认为o应读[uo],将音节读音与字母读音混同了。近年来,有些教师认为,拼写形式应改为buo、puo、muo、fuo,既符合实际读音,又方便教学。这实际上也同样犯了以音节读音代替字母读音的错误。
3.省写规则
(1)字母o跟唇音声母b、p、m、f的拼读
字母o跟b、p、m、f相拼时,拼写形式是bo、po、mo、fo,实际读音却是buo、puo、muo、fuo,这使一些小学教师产生了困惑。
(2)iou、uei、uen的省写
依照《方案》,iou、uei、uen前加声母时,写成IU、UI、un,没有声母时写成you、wei、wen。但在实际教学中,拼音的省写和改写不太容易掌握,比如有学生把“九”“六”“文”分别拼写成jiou、liou、uen。关于这一问题,目前有三种建议:一是跟《方案》保持一致;二是只用iou、uei、uen;三是只用IU、UI、un,以缩短音节,方便教学。
(3)u的省写
依照《方案》,u开头的韵母与声母j、q、x相拼时、没有声母时都要省掉两点,跟声母n、l相拼时,仍写成u。由于u时而省略,时而不省略,给教师和学生都增加了负担。因此,大部分文章建议u上两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省略。也有意见认为,u上两点省略与否,跟音节的拼合规律有关。普通话中舌面音j、q、x不跟u及u開头的韵母相拼,但可以借用u来代替u,
使j、q、x的发音更清晰。而声母n、l既可以跟u及u开头的韵母相拼,也可以跟u及u开头的韵母相拼,故u上两点不能省略。[5]
4.v、w的使用
为避免元音开头的音节与前面的音节发生混淆,《方案》采取两种方式分隔音节:一是i、u、u开头的韵母前没有声母时,直接拼写成yi、wu、yu,或用y、w代替韵头i、u拼写,如yao、wa等;二是a、o、e开头的音节与前面音节发生混淆时,用隔音符号(’)隔开,如“皮袄pi'ao”。
人教版、语文版等小学语文教材都把v、w作为声母教学。徐轶指出,这种处理既巧妙回避了v、w的拼写规则,又省去对一批复韵母和鼻韵母的教学,有利于学生掌握拼音知识,减轻畏惧心理。[6]但是这种处理可能会引发两个问题:一是教师出现教学失误,如错误地把yuan拼读成i+u+an;二是小学生分不清楚韵母和音节,如把“业”拼写成yie。
也有建议采用隔音符号的,如xiao’u(小鱼)。但是,《韵母表》中的35个韵母,除了个别韵母外都可以自成音节,都可能会跟前面的音节发生混淆,“如果通篇采用(’)来隔音,
显然很不美观。而采用隔音符号v、w来隔音,让自成音节的韵头特殊化,则起到音节分明的作用”[7]。
5.韵母的数量
《方案》“韵母表”中共有35个韵母,卜祥忠、陈明娥等指出,小学拼音教学为了简化拼音规则,只教了24个韵母,同时增加了16个整体认读音节(zhi、chi、shi、ri、ZI、ci、si、yi、ye、yin、ying、wu、yu、yue、yuan、yun)。‘81这会引起一些误解和疑惑:一是误将er(实际读音为[э])当作复韵母。二是韵母数量的问题,小学拼音教学中复韵母只有9个,比《方案》多1个er,少ia、iao、ua、uo、uai;鼻韵母只列了9个,比《方案》少ian、iang、iong、uan、uang、ueng、uan。三是误将整体认读音节当成一般音节来读,如zh-i—zhi,W- u→wu。四是误以为zhi、chi、shi、ri、ZI、ci、si的韵母都读作[i](实际上zhi、chi、shi、ri的韵母读为[,L],ZI、ci、si的韵母读为[1]);五是误将yi、wu等音节的声母当作y、w。六是疑惑明明y-u-an—yuan能拼出“冤”的音,为什么还要说yuan是整体认读音节。[9]
关于上述问题,目前有几种建议:一是增加yan音节,组成十七个整体认读音节(张鸿静);二是认为ye、yuan、yun也都可以用“整体认读音节”的教学法直接拼读(薛玲);三是将
整体认读音节减少为zhi、chi,shi、ri、ZI、ci、si七个(王丽萍);四是将整体认读音节减少为“yi、wu、yu”三个,且增加“e、一1、--L”三个单韵母的教学(杨美芳);五是将整体认读音节减少为zhi、chi、shi、ri、ZI、ci、si、yi、wu、yu十个(卜祥忠、陈明娥)。
减少韵母、增加整体认读音节,是简化拼音规则、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所做的变通处理,但是这种处理是否真正简化了规则,起到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还须进一步深入调查。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6.关于介音
《方案》中只有声母表和韵母表,没有介音这个概念。但是人教版等小学语文教材却列举了“声母+介+韵”的三拼形式,如j-i-ao→jiao,q-i-ao→qiao。《教师教学用书》第73页也提到了“声介合母拼读法和介韵合母拼读法”。类似jiao这样的音节的划分究竟是声母j+介母i+韵ao,还是声母j+韵母iao,这样的问题经常出现。
二、造成问题的原因
上面提到的这些问题之所以成为小学拼音教学的难点,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规范标准研制者和研究者对《方案》的宣传、阐释还有不到位的方面,特别是关于《方案》的设计理念、制订原则、具体应用的变通方式等。
王理嘉指出,由于当初没有或很少对使用拉丁字母制订汉语拼音的根本原则、字音拼写设计中处理形音关系的核心理念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做出必要的理论阐释,导致至今海内外仍不断有人提出老问题、老意见,对《方案》的批评很多都是似是而非。[10]人们对汉语拼音用途的认识还仅仅局限在注音和“推普”上,而忽视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简称《正词法》)出现之后汉语拼音已进一步发展为记写汉语的工具这一重要用途。做好《方案》《正词法》等规范标准的解释,特别是针对应用实践中已经出现的疑问,提出指导应用的建议,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是教学领域的语言文字的规范知识、规范意识有待加强。
王理嘉指出,一些汉语教师对《方案》的制订原则、设计理念、音理依据,以及拼写系统在文字学上和语义表达上的各种考虑缺乏基本认识。对汉语拼音制订时热烈讨论、反复修订、一再审议的这一段历史过程并不十分了解,甚至是完全陌生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近些年来要求修改《方案》的呼声,提出的建议往往反映出并不是很了解《方案》。[11]
另外,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不强,忽视正确的拼音知识,认为学拼音的最终目的是学汉字,汉语拼音的学习差不多就行,甚至有时标错也无所谓。比如一些小学教师认为,《方案》中的字母会用会写就行,能读出一个音就行,不管是否规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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