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学校关于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的通知
2017学校关于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的通知【1】
各教学院: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祭扫革命烈士
陵墓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缅怀先烈,
弘扬革命传统与爱国主义精神,经学校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祭扫革命
烈士陵墓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大意义
清明节期间开展祭扫烈士陵墓等爱国主义教育的意义在于,要让广大
学生懂得铭记和感恩:一是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
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戮力同心为实现两个
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名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二是感恩
今天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引导广大学生在缅怀先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
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进一步激发学生认真践行中国梦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
各教学院要以清明节为载体,组织开展祭扫革命烈士陵墓等爱国主义
教育,增强学生对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激发师生热
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院的热情和干劲。
二、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一)祭扫革命烈士陵墓。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到烈士陵园、烈士墓、烈
士纪念碑等地祭扫、敬献花圈,开展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等活动。引导广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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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生不忘传统、开拓进取,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奋斗。
(二)开展缅怀先烈活动。开展诗文朗诵、征文比赛、主题班务会、红
歌传唱等活动。通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抒发对
先烈、先贤的感恩、敬仰和追思之情。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在清明节
期间开展祭扫革命烈士陵墓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设计活
动方案,切实落实活动内容,把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作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使活动落到实处。
(二)文明纪念,严守纪律。在祭奠革命先烈活动中,各教学院要坚持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精心设计,让师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
的祭奠项目,如倡导网上祭奠、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方法,吸引
师生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
地,开展简朴大方的文明祭奠活动,不搞铺张浪费。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教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
介、宣传栏、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
节日氛围。
(四)注重安全,确保稳定。各教学院组织开展祭扫等活动时要认真制
定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祭扫等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四、有关要求
请各教学院在 4月 1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开展活动情况(含文字材
料、图片等)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2017学校关于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的通知【2】
为纪念建团 95周年,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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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培养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成才报国的决心。校区团委决定组织
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口号:弘扬民族精神实现伟大理想
二、活动地点:辽阳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
2017级全体学生;全体学生干部、学生党员
四、集合地点:
校区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办公楼前集合(2017级学生干部随班级走)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会堂门前集合;
化工装备学院 三教前集合;
商贸学院 青荇湖小广场集合;
石油化工学院 二教楼前集合;
五、活动时间及路线安排:
2017年 3月 29日 12:50集合,13:00准时出发。
出发顺序为:校区学生会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化工装备学院 商贸学
院 石油化工学院,各学院以两列方队步行至烈士陵园,14:00左右活动
开始,返程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活动路线:学校 龙城柏丽 宏伟区政府 美林园 忠旺集团 辽阳市烈士
陵园。
六、活动内容:
(一)祭奠活动
1.敬献花圈;
2.默哀,缅怀革命烈士;
3.学生代表献词;
4.全体团员青年重温入团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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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校区领导讲话。
(二)各学院可组织学生向烈士敬献白花,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
(三)各学院可组织相关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形式自定)。
七、注意事项:
1.校区学生干部举团旗、校区旗,各学院举院旗;
2.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安排教师全程随行、周密组织,
确保活动安全关于清明节的图片;
3.参加教师穿素衣服,学生统一着校服,佩戴团徽和白花;
4.进入陵园后,注意保持园内卫生,祭奠仪式结束后将所佩戴白花按
照要求投放到纪念馆前的回收箱里,要爱护陵园内设施,活动中态度要庄
严肃穆,不能大声喧哗;
5.参观纪念馆时,各学院要组织好学生按照班级顺序进行参观,避免
因学生人数较多,发生拥挤现象,参观过程中要求不能触碰馆内的陈设;
6.扫墓结束后,各学院要妥善组织学生安全返校。
2017学校关于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的通知【3】
为了缅怀先烈,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加强青少年对中国传统节日的认识以及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
扬,经局研究决定,组织师生开展扫墓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 4月 1日(星期六)下午 2:45
二、活动地点
斗门区革命烈士纪念碑
三、参加人员
1、局领导、局中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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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区广播电视大学(各 5名代表)。
3、区实验中学、区第二中学、区实验小学、井岸二小(4所):校级领
导、德育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大队总辅导员、学生共 120人。
四、活动程序
第一项、全体肃立,唱国歌。
第二项、学生代表讲话。
第三项、向革命烈士敬花圈。
第四项、向革命烈士致哀并三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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