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篇一:规章制度体系命名规则】
制度体系命名规则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初步确定了“制度、规则、办法、实施细则、标准”等作为公司制度的名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可根据制度内容的需要,参考下列命名规则(根据约定俗成或行业惯例,暂定以下类别),予以相应调整。
一、制度:是企业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是对某一方面、某一领域专业性职能管理系统工作的职能、管理原则、工作流程、方法等所做出的原则性的要求,是企业内部可以自成一体的专业性管理制度。二、规则:是指涉及基础、架构、组织、决策等宏观重大管理事项所应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三、办法: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控制环节、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事物的管理所作出的要求。管理办法可以是管理制度、规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从管理制度、规定中分离、延伸出来的独成一项规范性文件。
四、实施细则:对于企业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作出的具体规定。
五、标准: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经公司审核批准发布,作为公司内部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具体包括标准、规范、规程、守则等。
管理制度:是对涉及到集团整体的管理原则、工作流程、方法等所做出的
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是企业与国家、行业性法规相结合的、内部可以自成一体的专业性制度,是管理系统的必备组成部分,该类制度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程序型较强等特点,主要强调做事的原则。
管理规定:对某一个专项的涉及到集团的事情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职能性工作所作出的具体要求,该类制度具有时效性较短、变更频度较多等特点,主要强调做事的具体标准。
管理办法:对于一项非全集团人员皆会介入的、具体工作的控制环节、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事物的管理所作出的要求。管理办法可以是管理制度、规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从管理制度、规定中分离、延伸出来的独成一项规范性文件。该类制度具
有时效性较短、变更频度较多等特点,主要强调做事的步骤,即流转和协调关系,流程化程度较高。
实施细则:对于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作出的具体规定。该类制度具有时效性短、变更频度多等特点,主要强调做事的步骤,强调具体环节或阶段如何把事情做好,即流转和协调关系,流程化程度高。
【篇二: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目录总编】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目录总编
一.办公室
1.员工手册
2.办公室员工岗位工作职责
3.员工的聘(雇)用制度
4.工资、待遇及各项福利管理制度
5.假期及待遇管理制度
6.辞职、辞退、开除管理制度
7.文件收发规定
8.文印管理规定
9.电脑管理规定
10.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11.电话使用规定
12.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13.上岗证管理办法
14.考勤管理制度
15.员工出差实施办法
16.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17.员工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法
18.档案管理制度
19.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0.消防管理制度
21.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22.厂区绿化管理办法
2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4.厂区道路管理规定
25.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26.新录用员工教育培训实施办法
27.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28.员工激励制度
29.食堂管理制度
二.销售部
1.市场调查管理制度
2.综合销售管理制度
3.销售计划管理办法
4.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5.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6.客户档案管理办法
7.客户投诉处理办法
8.客户信息管理办法
9.出货管理办法
三.采购部
1.供方评审管理制度
2.合格供方管理制度
3.合格供方名录
4.库房管理制度
5.材料领用、发放管理制度
6.采购人员管理制度
7.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四.生产部
1.生产计划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定置摆放管理制度
4.更衣室管理办法
5.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6.车间出入管理规定
五.财务
1.财务管理制度
2.报销管理规定
六.设备部
1.设备台账
2.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的规章制度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4.设备大中小修管理办法
5.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6.动力运行管理制度
7.设备使用培训制度
8.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七.技术部
1.作业指导书编写办法
2.工艺纪律考核、管理制度
3.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4.信息反馈管理办法
5.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激励办法
6.技术文件的管理制度
八.质量部
1.质量管理办法
2.检验科工作细则
3.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4.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
5.质量管理培训办法
【篇三:制度体系管理制度】
鸿基集团制度体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规范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执行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企管规划部为集团各单位制度体系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持续性、普遍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细则、办法、须知等。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核、审批、备案、发布、实行、解释、汇编、修改、废止、暂行、试行适用本办法,违反本办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
第五条制度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统一性:公司各项制度协调统一、承接有序,同类制度应相互关联、衔接配套。
(三)规范性:制度管理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体例规范。
(四)普适性:制度能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充分汲取相关方意见,为广大员工所认同,切实保障公司、单位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可操作性:制度条款规定明确、内容具体、贴近实际,便于执行。
第六条集团公司制度体系以业务范围为基础进行制度分类。公司制度共分为10个类别,分别是:行政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计划运营管理制度、采购、仓储管理类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类管理制度、其它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项
第七条需报请集团公司立项的制度有:集团总部各部门制定的所有制度;各子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除部门内部制度之外的所有制度
(即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公司级制度)。
第八条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单位,应在年初(原则上为每年3月底前)向集团公司企管规划部提出制定规章制度的立项申请,并将以下内容填入《规章制度立项申请表》。
(一)拟编制的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拟编制的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三)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及解决的问题
(四)需要相关单位配合的事宜;
(五)编制规章制度的时间安排。
第九条规章制度立项申请单位的主管制度建设领导应对《规章制度立项申请表》进行审核。
第十条企管规划部收集公司各单位填写的《规章制度立项申请表》,报相关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制度发起单位负责起草。
第三章起草
第十一条公司规章制度可按以下进行分类:
(一)制度:要求公司员工共同遵守的准则,是针对某项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制定的必须遵
守的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二)规定:为维护劳动纪律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要求大家遵守的关于工作原则、方法和手续等的条规。
(三)细则:要求其成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倡导有关人员遵守一定的行为、品德规范。
(四)办法:对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的文件,重在可操作性,强调指导性。
(五)须知:为维护正常秩序,搞好某项具体活动,完成某项工作而制订的具有指导性、规定性的守则。
第十二条公司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三条起草规章制度,涉及其他单位的职责或者与其他单位关系紧密的,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征求其他单位的意见。
第十四条起草规章制度,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部门、子公司、和
员工的意见。
第十五条起草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公司或员工的切身利益,或员工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起草单位可以采取征求书面意见、会议等多种形式听取员工及员工代表的意见,会议应依照下列程序组织:(一)会议公开举行,起草单位应当在举行会议的3日前发布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
(六)参加会议的有关领导、员工对起草的规章制度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
(七)会议应保留会议纪要,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八)起草单位应当认真研究、正确处理会议反映的各种意见。
第十六条起草的制度中有涉及流程时,制度后应附带相关流程。
第四章审核、审批、备案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起草完成后,该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首先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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