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中的谣言扩散原因及对策分析
内容摘要:谣言是利用蔓延或扩散的作用,暗地在人际的互动间快速传递。网络更是助长了谣言的传播与影响能力。从谣言本身的特点,将大量论著和研究成果整合起来,针对网络谣言的特性、传播过程进行探讨,并进而总结了网络谣言的控制方法。
关键词 :定义;传播媒介;分析
    谣言是一种普遍的社会舆论现象,以前是口语相传,这样的传播效果与范围是有所限制的。但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使谣言扩散迅速,它的传播范围更为广泛,更为迅速,传播路径也更为复杂。显然网络谣言比起口传谣言来,危害更为严重,控制也更为困难。网络谣言是谣言发展的新阶段。 人们虽然已开始认识到网络谣言的危害性,但却还未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本文将从谣言本身特征入手,对网络谣言进行深入分析。
一,谣言定义与产生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受众未被明
网络谣言的危害
确或暗示虚构的前提下,被捏造及传播的与事实不同甚至相反的言论即是谣言。1947年,Allport & Postman给出了一个决定谣言的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他们在这个公式中指出了谣言的产生和事件的重要性与模糊性成正比关系,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谣言产生的效应也就越大。当重要性与模糊性一方趋向零时,谣言也就不会产生了。
有些流言在传播中,常常变样,这一方面是接受者和传播者的记忆错误所致,更重要的是各人在传播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加上自己的主观彩。 另一种看法认为,在中文语义中"谣言"更具有贬义性,往往不是依据事实,而是凭空想象或根据主观意愿刻意编造的传言,制造这种传言的行为被称作"造谣",传播这种传言的行为被称为"传谣"。由于谣言产生的根基不是以事实为依据,其真实性无从谈起,谣言往往会被真实的信息所揭露。
谣言是某些人(或者某一个体、集团和国家)根据特定的动机和愿望,散布一种内容没有得到确认的、缺乏事实根据的、通过自然发生的、在非组织的连锁性传播通道中所流传的信息。谣言是对人、对事、对社会事件的一种不确切信息的传播。谣言的功能总是消极的。它可以伤害个人,伤害体,伤害社会,伤害国家,在许多情况下,流言蜚语往往成为不诚实的人的政治斗争的手段和工具;它可以使原来比较稳定的人际关系变得互相猜疑、倾轧、紧张;
使原来比较稳定的社会秩序变得十分混乱,变得人心惶惶;它可以麻痹人们的思想警惕,减弱人们的防备心理,使人不知不觉成为谣言的俘虏,它可以破坏人们的团结,削弱彼此之间的信任,制造内耗,瓦解对方的战斗力。由于它具有混淆舆论的功能,往往造成极坏的影响。
二,传播媒介
什么是网络传播?
网络传播其实就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在网络传播中的信息,以数字形式存贮在光、磁等存贮介质上,通过计算机网络高速传播,并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网络传播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的目的。网络传播的读者人数巨大,可以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
网络传播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影响着人类知识的组织、传递和获取,对人类的文化和政府的政策带来深刻的影响。网络传播作为信息交流、传播的一种重要渠道,使信息得以广泛散发、吸收和利用。网络传播在人类的信息流通过程中将占有重要的地位,信息技术与手段的变革将对人类信息流通活动的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
    网络聚集了庞大的用户体,让用户在阅读内容、感受网络的感观刺激。网络信息涉及到多个行业,给受众带来强烈的冲击。网上不仅可以平等地发布信息,还可以平等地开展讨论与争论。报纸可以通过座谈的形式开展讨论,电视也有了话题节目供观众现场摆擂台,但这些讨论一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二不是随时可以参加,三不时所有话题都可以讨论,四还不能完全给参与者以"言者无罪"的保证。然而,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话题,用户可以随时参与发表意见。更关键的,这种参与是匿名性质的,即没有任何人知道用户的身份和个人资料,成为网上论坛极其活跃和可以畅所欲言的根本原因。
网络传播和以往媒体不同的是,它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传播者处于一个极端隐蔽的地位,仅靠个人手段是无法在整个庞大的网络世界中到恶意传播者的,这就无疑很大程度上刺激了人们在网上恶意传播虚假信息的的欲望。从这一点上面来看,现在整个网络为虚假信息所充斥也就无足为怪了。
三,对策分析
如何才能彻底整治网络谣言?
一是整治网络谣言必须出重拳、狠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网民网络自律、网络文明等的教育,让广大网民在认清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性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同所有自由一样,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作为负责任的公民,不仅要不造谣、传谣,更要积极举报制谣传谣者,主动打击谣言。
二是新闻行业要争做整治谣言的表率。新闻来源要真实、可靠,所反映的事实也必须真实,绝不能道听途说去助长谣言的蔓延,绝不能以未经核实的网上信息为线索进行报道,更不应该报道未经核实的信息,不管其有可能引起多么大的轰动效应,都始终牢记媒体的新闻真实性原则和社会责任,决不能随波逐流。对于不遵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是加大监管和畅通举报相结合。网络谣言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民举报渠道的不畅通和相关网站、有关部门对被举报的谣言查处不力。因此,我们应该利用网络在线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等多种形式,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让人民众参与到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清剿网络谣言。
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方面,国外也有一些经验值得借鉴。如希腊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条目明确规定,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制造、传播危害公共秩序和公众安全的谣言,即构成危害
公共安全罪。这为警方开展对网络谣言的监控、查处等执法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警察总部还专门设立“网络犯罪监控分队”,从事发现、查处包括散布网络谣言在内的网络犯罪活动。“网络犯罪监控分队”由互联网专业人员组成,每天24小时轮班,对网上舆论及各种潜在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和通报。德国政府对待“破坏国家民主秩序”的网络言论也从不手软,内政部下属的联邦刑警局、家庭部下辖的“青少年有害媒体审核署”都有权实施“网页内容审核”,仅在2009年就先后199次要求谷歌公司提供网络用户资料或屏蔽特定网页。令人欣慰的是,我国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出台,这也为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抓手长期依法严打网络谣言开了个好头。
参考文献:网咯谣言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高雅  新闻研究导刊2014年6月第五卷6期
新媒体环境下主流媒体应对网络谣言的对策 金  霞  《今传媒》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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