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居民;有场合且所得有关联的非居民
●10%:其他非居民
●20%:小微(≤100万的部分减按25%,100-300万,减按50%)
●15%:高新技术、技术先进性服务公司
●职工福利费:14%扣除;工会经费:2%扣除;职工教育费:8%扣除
●补充养老、医疗:不超工资总额5%可扣除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营业收入5‰
●广宣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可扣除,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
(不含酒类制造)30%可扣除
●公益捐赠:年度利润总额12%可扣除,三年内结转。
●手续费佣金扣除:财险:余额的15%内;
●人险:余额的10%内;
●电信:总额的5%内;
●其他:总额的5%内。
●保险补偿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补偿按10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补偿按8%
提取。
●亏损填补:高新技术或科技型中小公司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2023。
●固定资产折旧:房屋建筑物2023;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等生产设备2023;器具工具家具
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送工具4年;电子设备3年;林木2023;畜类3年。
●无形资产摊销:不低于2023。
●专项申报:损失超过500万;非正常损失;正常损失。
●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得:开发产品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
●销售未竣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政策房3%,非政策房15%(人民政府所在地)、
10%、5%
●委托机构销售: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0%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预提费用:出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最高不得超过协议总金额的10%。
●“三免三减半”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涉及电网新建
项目)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免征;>500万,减半征收
●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公司所得税减半征收;个人收入减按50%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公司过渡性税收优惠:1、2年免征,3-5年
按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75%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175%税前摊销。
●安顿残疾人所支付的工资:100%加计扣除
●创投公司: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公司的应纳税所得
额。
●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扣除。
●综合运用资源,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从
公司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西部的鼓励性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合用税率=成本支出/(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
得率
●非居民的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利润率=成本总额/(1-利润率)*利润率
=经费支出/(1-利润率-相关税率)*利润率(利润率不低于15%)
●限售股:不能确认原值的,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拟定。
●源泉扣缴:代扣7日内缴入国库。
●登记备案:30天:签订;      15日:竣工&不一致;        10天:变更
●超过5000万元,实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
●公司间接转让财产被认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股权75%;资产总额90%;收入90% ●关联交易涉及:两形两融一个劳务
●填报国别报告:收入合计超过55亿。
●主体文档: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年度终了12个月内准备完毕
●本地文档:有形资产转让超过2亿,金融资产转让超过1亿,无形资产转让超过1
亿,其他关联交易超过4000万,次年6月30日前准备完毕。
●特殊事项文档:次年6月30日前准备完毕。
●预约定价:3-5年关联交易;追诉期最长2023;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公司。
●反避税:收到《税务检查告知书》6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最长不超过30日,主管税
务机关15日书面回复。9个月内审核,7日内提出异议。
●纳税期限:年度终了5个月内;经营终止60日内。
●分支机构分类比例:收入0.35;职工薪酬0.35;资产0.3
●填报《该居民公司参股外国公司信息报告表》:10%
●小微认定:工业100人,资产3000万;其他80人,资产1000万
●非股权支付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
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农林牧渔的减半征收: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
养殖。
●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税
●境内无居所个人:≤90天,境内的境内;90-183天,境内的境内
●                183天-6年,境内的境内和的境内;≥6年,所有情况
●综合税率3%-45%七级超额累进
●经营所得5%-35%五级超额累进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尔所得:20%比例税率
●对教育扶贫济困的捐赠:未超过应纳税所得30%可税前扣除;红十字等捐赠100%扣除●稿酬所得:0.56计入收入额
●子女教育:1000/月*人头,父母各一半或约定一方扣
●赡养老人:2023/月,终止年末停
●住房贷款利息:1000/月,2023
●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1500/月;100万人口城市1100/月;小于等于100万人
口城市800/月。不同城均无房分开扣
●大病医疗:个人承担超15000元后,在80000元额度内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继续教育400/月;职业继续教育:取证当年3600
●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40%视为与生产有关扣
除;
●补充养老保险、医疗:5%标准内;
●工会:2%;职工福利14%;职工教育:2.5%所得税法
●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之日止所发生的费用可选择一次性扣除和
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
●                    10万元以下测试仪器和实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
●个人独资公司: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不扣;
●投资者本人的5000每月不扣。
●利息、股息、红利: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股票,≤1月,全额;1月-1年,
50%;>1年,暂免
●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征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转让差价免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