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测验中重点税种之一,考生应对本章内容周全操纵。积年测验各类题型都可能显现,专门是作为综合题型,每年必有一题,常与流转税、家当行动税或税收征管法相接洽,跨章节出题。2008年我国实施了对内资、外商企业同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在2008年税法测验中本章共计15分,估量2009年测验中本章的分值和题量可不能高于上年。
◆本章内容:10节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来源差不多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第三节 税率★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运算★★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运算★★所得税法
第七节 税收优待★
第八节 源泉扣缴
第九节 专门纳税调剂
第十节 征收治理
◆本章全然内容框架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来源差不多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临盆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临盆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道理
1. 平日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2. 平日以经由运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照。
3. 纳税人和实际包袱人平日是一致的,能够直截了当调剂纳税人收入。
1. 平日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2. 平日以经由运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照。
3. 纳税人和实际包袱人平日是一致的,能够直截了当调剂纳税人收入。
三、各国对企业所得税征税的一样性做法
四、我国企业所得税的轨制演变
五、企业所得税的感化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分为居平易近企业和非居平易近企业。
小我独资企业和合股企业缴纳小我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平易近企业
居平易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按照外国司法成立但实际治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平易近企业
按照外国司法成立且实际治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合,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在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分为居平易近企业和非居平易近企业。
小我独资企业和合股企业缴纳小我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平易近企业
居平易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按照外国司法成立但实际治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平易近企业
按照外国司法成立且实际治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合,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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