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城市空间就是人们在城市中用来交往的场所,建筑内部空间就是人们在建筑内部用来交往的场所。城市设计提出城市空间体系的结构,决定空间的功能和空间的形状、大小、尺度,有时还决定作为空间界面的建筑物的功能性质组合、建筑物高度和造型等方面的要求。在城市中,建筑自身的角含义是确定的,而好的建筑空间,应是对城市空间的回应和深化。建筑空间与城市空间都是人们生活的场所,建筑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单元,因赋予城市街道与广场精神而使之变得生动有趣。我们将城市街道平面与建筑平面之间的关系用“格式塔”心理学的核心理论——“异质同构”来推敲:如图1把某公共建筑单体平面中的功能空间和剩余空间分别采用黑白填后,将其与同手法处理的城市街道平面进行对比。由此不难发现,该公共建筑单体平面填图与城市街道填图有着不可否认的相似之处。从某种角度来看,一幢公共建筑的内部空间,就是城市空间的缩影。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其明显地表现出开放性、综合性和与城市一体化的特征。城市与建筑二者在模式和结构上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城市空间在建筑空间的特征上也有一定的体现。援引芦原义信先生的著作《街道的美学》中的一句话:“城墙内部就形成了具有一幢大建筑般‘内部秩序’
的街道。”既然可以把一座城池看作是具有建筑般“内部秩序”的外部空间。反之,我们是否也可将一幢建筑看作是具有城市般“外部秩序”的内部空间呢?似乎城市空间设计和建筑内部空间设计的手法并不是相对的,
使用者在两个不同级别的空间中也会有着相似的行为心理诉求。可见城市设计的某些空间秩序也是可以与建筑内部某些空间秩序相互借鉴的。
一、与公共建筑内部空间设计的互通
欧洲传统城市空间形态总能让人与建筑空间联系到一起,将公共广场称为“城市的客厅”便是最生动的比喻。城市的空间形态总是与构成它的建筑形式息息相关的,而它们的形成又离不开历史经济与文化的大背景。传统的城市空间与建筑形态是信息时代之前,工农业时代下的产物——那时的城市交通速度与广度、信息传播速度与范围都远不及信息时代的今天。工业化之前的欧洲传统城市中,人们喜欢更多地享受室外空间带来的体验,因为就那时的社会生活和文化特点来看,在外部空间可以获得更多信息、文化、交流,甚至是冲突、矛盾,所以当时的公共建筑也就受上述原因及营造技术的影响,体量与空间有限,功能单一。那么就今天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情况来看,高速的信息流连接着城市每一个角落,室外空间品质的重要性的确有弱化的趋势,取而代之的是在建筑内部功能的高度复合以及由之引起的空间极大丰富。街道的美学
一方面,从设计人员的角度来看,新阶段的一种设计手法发展趋势可大体归纳为:用一个平静的外表隐藏建筑内部各种功能的矛盾冲突,将功能与流线在建筑中复杂并置。但其不同于文丘里所推崇的充满复杂性与矛盾性的建筑之处,在于它的复杂多样性不是建筑某一种功能的几个方面,也不是追求建筑形态
的多义,而是多种不同功能空间的并存;它的矛盾性不是某种功能空间内部的矛盾,而是各功能空间之间的矛盾;功能区之间的串联使人感到如同在店铺林立的商街中穿梭一般,而不是简单且机械地排列。例如,德国的里尔会展中心(图2)用一个水平向的组织方式,像串烧一样地把三个不同的功能区块组合在一起形成一座巨大的建筑。这三个功能区由北至南分别是音乐厅、会议中心、展览中心。一般情况下它们都可以单独成为一个建筑,但是也可以模拟城市街道空间有机地将它们组织在同一个表皮下,每个功能区域既可以互不干涉运作,也可以相互穿行,甚至可以打开隔断使各个空间相互连通。不同的功能空间分区又拥有各自的表皮,音乐厅包裹在黑混凝土墙内;会议中心拥有一个带玻璃的外廊;展览区则使用了波纹铝板。整个建筑功能混杂,却统一在一个巨大的椭圆形屋顶下,使这组既复杂又抽象的建筑功能空间很好地达到彼此间的动态平衡状态。
另一方面,从由流线出发的立体感官角度来看,人们沿街道行进过程中的视觉运动通常还是上上下下,伴随着行进方向的变化,使人产生
一种动感,而每前进一程,三维空间形式的变化都会引发人们心理空间的变化:时而会在窄巷中感到压抑,时而又因来到教堂前庭或广场而感到豁然开朗。特别是在一些场所感最强烈的西欧城镇中,无论是外出办事行走在城市街道上的人,或是在盛装表演行列及游行队伍中行进的人,抑或是参加宗教游行随队体验过这种审美经验的人,都能从东拐西转的游行队伍中的其他人身上(仿佛从镜子当中一样)看到自身前进的形象——于是,这些活动的参与者同时又成了参观者。这是沿一条笔直的大道上游行所决不
可能产生的感觉,也不是从单纯二维平面上的轴线视线分析可以得到解释的。由此,在讨论较具体的设计手法时,我们或许可以尝试在建筑的内部空间中将各层平面连续在一起,以构成一个连续的街道界面(图3)。使建筑各楼层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单调地依靠楼梯间与电梯井进行转接,而是打破建筑平面尺寸的,将其相互连接以延长空间感受,融汇成一条充满趣味的建筑内部“街道”。这条“街道”可以穿越建筑的各个功能,在塑造一个又一个流动空间的同时,最重要的是营造出一种漫步于城市中的感受,犹如“建筑”的功能用房就散落在“街道”的旁边,而不再是单一生硬的方盒子。公共空间也不再是房间以外的空间,或是从房间割裂出来的消极空间,而是可以有如欧洲的广场,在建筑的围合下,在街道的转折交叉处,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有明确边界的积极空间。
总而言之,这里提出的“城市之于建筑”的思想更多地是在设计中运用的一种理念,其关键点在于如何有机地控制建筑功能的复杂性与多样
性,如何在建筑空间中组织犹如城市街道一般生动的流线,而非建筑的形式和体量。因此,正如一座摩天楼可以是功能简单的住宅或办公楼建筑,一幢小屋也可以是充满复杂功能或流线的建筑。只能说,在体量巨大的建筑中,建筑师将有机会拥有更多的发挥余地,赋予城市空间设计理念于建筑单体空间设计,将其在建筑内部空间中显著地体现出来,而不应将这种思维仅仅局限于规模庞大的建筑组空间设计。
二、建筑中的城市街道
下面主要选取国内外的两个实例,通过具体分析借以说明,希望能以小见大,探讨城市设计思想对于建筑设计的意义。
1柏林荷兰大使馆
荷兰建筑师库哈斯的柏林荷兰大使馆项目(图4)受前西柏林传统规划准则的限制,新建筑的设计一定要与基地附近19世纪风格的旧建筑有所呼应,而业主仍希望有一个风格的建筑。最终,库哈斯将其分成两部分,一个的立方体作为办公楼;另一个“L”形围墙状的建筑为大使馆人员的住宅,作为旧建筑街道界面的延续,补全了旧街区体块的空白。两个建筑之间围合出一个“L”形庭院,办公楼通过四座天桥与住宅楼进行联系。首先,在空间形态方面,荷兰大使馆独具魅力的办公楼内部空间使其完成了对柏林城市空间的延续。一条曲折迂回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