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和辛苦,无聊和平庸;幸存,不过是旁人的评价罢了”
一直以来,我都在寻能够抓住我内心的书,能让我有感触的书。在看完黄金时代之后,我去看了《边城》以及《小城三月》的一小部分,都觉得不能吸引我。于是就问同学有没有好书推荐,于是有不少人推荐了余华的《活着》。其实对这本书我早有耳闻,一直都听别人说很好看、很有意义。但是因为我害怕看完之后很悲伤、压抑所以一直迟迟没有读。但是,当我最终选择看它的时候,我觉得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活着》这本书不仅告诉了我如何看待生死,还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
这本书看完之后,我非常喜欢。首先,因为文章内容很有故事性,并且故事情节紧凑、扣人心弦。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想一直看下去,并不想间断。其次是,故事内容非常贴近那个年代的真实生活,在感叹主人公遭遇的同时,也让人们有深刻的反思。究竟活着是为了什么?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活着并不是为了什么。活着是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就算你失去了一切,但是你还拥有你的生命,这是最宝贵的东西。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和它的创作背景紧密相关。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时代背景,才有主人公福
贵那样悲惨的一生。作者有个偶然的机会,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他,他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活着》是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的: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等。但是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们当作孕育一个个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个磨练人、考验人的“炼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这部作品大致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写的是一位历尽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一生。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
余华活着读后感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每天吃不饱穿不暖。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实则是写死亡,通过死亡来突出活着的意义。作品中死亡的重复发生,除了福贵的父亲、母亲、妻子家珍的死是有因有果,在人意料之中的。其他人物的死亡无都属偶然:儿子友庆死于抽血过多,女儿凤霞死于生孩子,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最后福贵所有的亲人都一个个死去,只剩下他一个孤零零的老头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黄牛相伴,并且是那样乐观豁达地活着,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作者把死亡事件融进了琐碎的生活里,这能够让人体会到主人公福贵的命运之悲惨,并且好像是既定的事实一样,无法改变,无能为力。在看完那些偶然的事件之后,让人不免会想:如果当时这个人在
做别的事,那会怎样?正因为这些事情好像不在那时那刻那样做,就会有挽回的余地。也正因如此,就更加让人感受到福贵的能量和他积极乐观的心态。作者通过福贵经历了大风大浪之后的状态来强化主题,让人体会活着的意义。
在看这部作品的时候,心情是起伏不定的,感觉好像福贵的人生一次次看到了希望,但最后希望总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破灭。很多人说看《活着》这部作品,看一次哭一次。我看完并没有哭,我觉得福贵身边亲人的一个个离去,每次都不是那么的激烈,带给我的是内心的冲击和悲伤。就好像少了点什么,越看越觉得悲凉和无助。在我看来,主人公福贵也是这样的。面对每一次的分离,他没有哭的撕心裂肺,伤害自己,在角落缝补自己的心灵。只是默默的接受,他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正是因为这样,在后来的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下来,不闹不争。对于福贵来说,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
看完了这本书,我又去重温了一下《活着》这部电影。该片改编自余华的同名小说,由张艺谋执导,葛优、巩俐等主演。电影里,福贵的结局并不是那么的凄惨,最后电影在他们一家人去给有庆、凤霞上坟的时候结束了。福贵,家珍,二喜,苦根都在一起。还能互相有个依
靠,有种一大家子的感觉。好像能在看完原著之后,给我一些些安慰。但是书中的描写则是更贴近现实的、也是更残酷的。
对于本书的内容,我想主要说说,有庆的死、凤霞的死和福贵的活。在我看完整本书之后,有庆和凤霞的死是最让我感到惋惜的。因为他们的死完全是出于意外,并且那些意外带有那个时代特有的背景。
有庆是福贵的小儿子,从生下来就经历穷苦的困扰。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觉得有庆是个非常懂事的小孩,懂事的让人心疼。他平时不吵不闹,非常为家里着想。他喜欢跑步,鞋子经常穿坏,还被福贵责备,为了鞋子能够安好,冬天光着脚就去上学。他不仅懂事,而且很善良。他善良,为他的羊,他不辞辛苦一天来回几趟就为了喂羊,就算后来变成公社的羊,他也每天坚持去喂。羊死了,他哭了很久;他孝顺,从小没有享过少爷福的他才几岁就跟着干活,尽力的分担父母的重任;他懂事,知道因为他上学被寄到别人家,他宁可受父亲打也不愿去上学,他只要;他勇敢,县长夫人难产大出血他奋勇去献血,就是这么巧,血型匹配上了。他第一个跑到了医院,但没想到却被活生生的吸死在了这里。有庆的死是福贵身边死的第三位亲人,也死的最让人震撼。他是在福贵父母之后,第一个骤然离世的
晚辈。从心理上说,他没有任何准备,也没有后来面对苦根去世时那般通透的心态;从情感上说,有庆是他在生活中一直亏欠的孩子,跟着他吃了那么多苦,刚刚从大饥荒的灾难中缓过来,他对有庆和未来还有很多希望。有庆死时才上小学,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场面确实显得有些悲哀。有庆的死不是死于疾病,不是死于意外,而是死于一种可以称为谋杀而在那个年代又不用对此事负责的行为。他是被人给抽血抽死的,抽血的原因竟是为大出血的县长夫人输血,医生不顾孩子的反应,一味讨好上级,造成了他们认为不是后果的结果。这里写的十分讽刺,一个人的命就这样的用来换了另外一个人的命。但是有庆做错了什么呢?他只是怀着一颗炙热的为他人着想的心去献血,没想到他的生命就在那里终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