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档案(卫生许可证申办申请书,人员花名册及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取得时间,监督监测资料等),配备专人管理卫生工作。
2、必须亮证经营(卫生许可证),持证上岗(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的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间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还要定期消毒。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环境整洁、美观,下水管通畅,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公用卫生间要每日清扫、消毒,设置能密闭的垃圾容器,采取切实可行的灭蝇、灭鼠、灭蚊措施。建立完善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4、从业人员应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卫生知识,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及勤洗澡、理发,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用品、用具的消毒工作专人负责,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5、采取消毒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灭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
鼠。
6、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告”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7、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自觉接受卫生监督员和众的监督。
一、客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客房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一次。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客房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单位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以及戴戒指等手饰。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五、每名从业人员配有的工作服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间.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按培训计划,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并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卫生知识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追究相关责任,并延长新员工试用期或在职员工的晋升考核期。
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作为员工今后调整岗位、晋升、加薪时参考依据。
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1、清洗方法及步骤
(一)去除公共用品用具表面的残渣、污垢。
(二)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公共用品用具表面。
(三)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2、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100℃作用20~30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毛巾、床上用棉织品的消毒。
2.红外线消毒:125℃作用15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的消毒。
(二)化学消
毒。用含氯、溴或过氧乙酸的消毒药物消毒。
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可用于盆、饮具的消毒或用于物品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可用于拖鞋消毒。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化学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
3、保洁方法
(一)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二)消毒后的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4、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保质期限内,并按规定的温度等条件贮存。
(二)严格按规定浓度进行配制,固体消毒剂应充分溶解。
(三)配好的消毒液定时更换,一般每4小时更换一次。
(四)使用时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浓度低于要求立即更换。
(五)保证消毒时间,一般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应作用15分钟以上。
(六)应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没于消毒液中。
(七)用品用具消毒前应洗净,避免油垢影响消毒效果。
(八)消毒后以洁净水将消毒液冲洗干净。
三、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卫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部门经理必须每三天检查一次。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奖惩细则
1、奖励: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经检查多次达标并受到领导表扬,每次奖励 20 元。
2、惩罚:(1)无视职业道德,不按规定搞清洁卫生,每次发现扣 20 奖金,记 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2)卫生工作不按程序,违反卫生规定或损坏卫生设备,每次发现记过并20 元,三个月以上过失重犯扣当月200奖金,记 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3)清扫卫生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按规定换顾客用品用具,不执行卫生清洗及消毒程序规定消毒制度,每次发现警告一次,20 元,一个月内重犯记过并 50 元。
(4)卫生管理员检查不合格,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一次扣 50
元。
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每次检查项目如下:
一、环境卫生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整洁、明亮,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镜面、台面、地毯、桌、椅等是否清洁。
2.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3.防蝇、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4.弃物处理是否及时。
二、客房卫生检查
1.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毛发、污迹。
2.饮具、面盆(脸盆)、浴盆(脚盆)、恭桶、拖鞋是否有污迹。
3.毛毯、枕芯是否超过三个月未清洗消毒。
4.清洁客房时,清洁用抹布、刷子等清洁工具是否分类使用。
5.公共用品是否有完整的更换记录。
三、消毒间检查
1.面积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是否专间专用。
2.浸泡水池是否配置充足,标识清晰。
3.消毒药品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有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5.配制的消毒溶液,其浓度是否能达到消毒要求。
6.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7.清洗消毒操作过程是否正确。
8.保洁柜是否清洁,饮具是否洁净、摆放是否整齐。
9.消毒后的盆、拖鞋是否存放在固定地点,拖鞋、盆是否洁净。
10.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四、储藏间检查
1.是否专间专用,无杂物。
2.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充分,是否离墙离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是否分开码放。
4.公共用品用具领用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领用记录是否完整。
五、公共卫生间检查
1.是否有异味、积水。
2.便糟(坐便器)内是否有积污,是否为坐便器提供一次性座垫或一客一消毒。
3.是否每日消毒。
六、1.机械通风装置能否正常运转,
2.机械通风装置的过滤网、进、回风口是否有积尘,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完整。
3.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照《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工作车检查
1.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清洁工具、垃圾袋、棉织品回收袋的区域是否分开,标识明显。
2.清洁洗面台盆、浴缸、坐便器的清洁工具是否分开存放,标识明显。
八、个人卫生检查
1.从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是否清洁。
2.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九、健康状况检查。
1.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旅店业卫生疾症而未调离。
十、用品采购检查
卫生用品合格证明,
批量采购时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
十一、用品贮存检查
1.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
2.储物间存放用品用具是否离地隔墙。
3.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消毒后用品用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十二、违禁产品检查
1.是否用包装标识不全和自制化妆品。
2.是否使用过期产品。
四、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制度。
为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卫生法规要求,现制定清扫保洁如下:
1、必须确定专职或兼职卫生保洁人员,分区域,责任到人。
2、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日保持清洁卫生。
3、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和其他垃圾,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要加盖密闭。
4、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完善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即使整改。
5、公共卫生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6、客房应每日清扫、保洁,做到墙壁、门窗、天化板、玻璃无灰尘、无蛛网。
7、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未使用的床上卧具不得有毛发、污迹。
8、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水迹、茶垢、指纹等污迹。
9、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等卫生洁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消毒后的卫生洁具不得有污迹。
10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1、中央空调系统按照《住宿业卫生规范》要求进行清洗,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对空调系统的各个部件及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清洗。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12、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一)开放式冷却塔;(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三)空气处理机组;(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五、公共场所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一)酒店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酒店负责人和客房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酒店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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