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责任书
房屋出租的责任书1
  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社区与房东(户主)签订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标准要求
  1、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用于出租。
  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必须设置混凝土楼梯,采用混泥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的,要采用钢制防火门;且必须设置水喉。内部装修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4、配置居住出租房“消防四要件”等设施,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应设置混泥土楼梯
、逃生绳等,并设有楼顶疏散条件。
  5、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应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8、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9、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一律设置独立感烟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火灾手动报警警铃。
  10、居住出租房内集中使用明火灶具超过10个的,厨房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1、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二、房东(户主)职责
  1、房东(户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房东(户主)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房东(户主)应确保居住出租房证照齐全,且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房屋出租协议书  3、房东(户主)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并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4、房东(户主)应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房东(户主)应对居住出租房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6、房东(户主)应及时提醒承租人注意消防安全,并督促承租人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
  7、发生火灾时,房东(户主)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社区和房东(户主)各一份。
  居住出租房详细
  居住出租房
  社区:
  房东(户主):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的责任书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
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
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责任书日期:
  签订责任书地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的责任书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房屋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1、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房东应定期做好对房屋的防火、防盗、用电等等的安全检查。严禁乙方违反规定私自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与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契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房主也应该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杜绝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
理。
  4、乙方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不可抗力: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