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连队党支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经连队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与“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相结合。评诺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承诺的内容
1.共性承诺。
对照党章和保持党组织、党员先进先性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屯垦戍边新型连队建设新要求,对每个党员提出共性要求,由全体党员共同作出公开承诺。每名党员共性承诺事项不少于1件
2.岗位承诺。
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围绕“创先争优”及屯垦戍边新型连队建设中开展“五星级党员户”评比内容,在突发性急难工作、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要求作出公开承诺。每个干部党员承诺不少于3件。职工党员不少于2件。
3.实事承诺
围绕职工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和方便人民众特别是最急需办的实事、好事,支部和党员都可以做到,或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事项作出承诺,每个干部党员实事承诺不少于2件。职工党员不少于1件。
三、承诺要求:
采取日常督查(每季度检查一次,承诺履行情况)、半年点评和年度考核评诺相结合。主要包括三项:
1.党员签订《党员承诺书》,支部建立党员履诺记录簿。
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2.党员承诺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各种会议等方式向党员众公布,做出承诺,公示承诺,接受众监督。
3.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承诺履行情况工作会议,听取党员承诺情况汇报,支部书记对每名党员的公开承诺进行点评,分析履诺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年度考核评诺结合党员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
四、考核方法
1.公开承诺评议分为党员自评、党员互评和众评议等程序。
2.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和职工大会的形式进行评议,评议的方式分为集中评议和现场评议,每年召开一次现场评议会,对党员公开承诺情况进行众评议。
3.评议的结果通过党务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并建立专项台帐,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4.考核注重表彰奖励和教育帮助相结合。党员承诺制分年度组织实施。党员考核评诺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党支部根据评诺情况认定。在年终总评时,按照履行承诺好、众比较满意;履行承诺积极,兑现到位、众满意;众公认、成绩特别突出三个等次给予相应的加分。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和评议结果,确定党员承诺践诺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奖惩办法
1.对党员的承诺践诺情况,实行评优制度。并将党员承诺践诺情况作为连队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择优推荐上报师、团级优秀共产党员。
2.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党支部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评为基本合格的给予批评教育,说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评为不合格的,党支部确定专人联系,帮助提高认识,给予警示教育,制定并落实具体改进措施,对连续三年评为不合格的或是无客观原因连续三年完不成承诺事项的,党组织按程序予以劝退;对拒不履行承诺、不签订承诺践诺协议书的党员,根据党章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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