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三年时试⽤期是多久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中的⼤多数⼈都和⽤⼈单位密不可分,⽤⼈单位招聘劳动者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同时约定试⽤期,即对劳动者的考察时间。但是在实践中有⼀些⽤⼈单位滥⽤试⽤期的现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有必要了解劳动合同试⽤期的相关内容。那么劳动合同签订三年时试⽤期是多久?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试⽤期
劳动法 试用期试⽤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特殊条款,《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对试⽤期作了如下的定义:
试⽤期是⽤⼈单位和劳动者建⽴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约定的不超过六个⽉的考察期。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试⽤期的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
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
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的,不得约定试⽤期。
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签订劳务合同中的试⽤期限是员⼯所在单位根据合同年限⾃⾏⽽定。
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般试⽤期为⼀个⽉;
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般试⽤期为两个⽉⾄三个⽉;
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试⽤期限不得超过六个⽉。
所以,劳动者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期没有超过六个⽉就是合法的。
三、⽤⼈单位签订单独的试⽤期合同的法律风险
司法实践中⼤量⽤⼈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劳动合同,往往在招⽤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个单独的试⽤合同,期限⼀般为三个⽉到六个⽉不等,在试⽤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该劳动者。⽤⼈单位这样做的⽬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期使⽤廉价劳动⼒,⽅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作为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定程度上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作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可以履⾏企业的社会责任。在现实⽣活中,劳动合同签订三年时试⽤期不得超过六个⽉。如果您情况⽐较复杂或是还有其他疑问,店铺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在本⽹站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