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轮岗申请书
篇一:轮岗交流申请书
轮岗交流申请书
尊敬的分局领导:
本人名叫 ,197年出生,大专学历,于20年月至  工作,20年分配至 工作至今,由于本人已38岁,在巡逻一线长期执勤过程中感到力不从心,对家庭特别是小孩的学习照顾不周,家人颇有怨言;身体健康状况随着年龄增长也大不如从前,本人深感疲惫,种种不便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工作的推进。
鉴于以上情况,本人拟申请轮岗交流,尚望领导体谅并批准为感!
申请人:
202年十一月三十日
篇二:20年中央遴选试题及解析
20年中央遴选公务员《案例分析C》试题
第一题(50分,建议90分钟)
材料1:
A市B区,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腹地,该省第一个亿元镇、第一个亿元村、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均诞生在B区。全区区域面积325平方公里,下辖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五个街道和两个建制镇,户籍人口41.17万人,常住人口58万人。2021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8.8亿元;财政总收入129.6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7.7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177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468元。
2021年,全区共有幼儿园50所,其中中心(实验)幼儿园14所,村(社区)幼儿园28所,民办幼儿园8所,市优质园覆盖率为84,省优质园覆盖率为40,在园幼儿15770人;义务教育阶段有中心(实验)小学11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51419人;有普通高中4所,在校生7174人;有职业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4738人;有社区教育学校7个,在册受训人员19837人。
材料2:
B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交流原则
促进均衡、相对稳定、有利发展、就近为主、统筹兼顾
二、交流方式
1、交流以轮岗方式进行,轮岗期间人事隶属关系不变,轮岗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和就近为主原则,小学阶段以建制中心(实验)小学与所属定点村小(办学点)交流为主,以跨辅导区交流为辅;初中阶段以现建制镇(街道)范围内对口交流为主,以跨镇(街道)交流为辅。交流对口学校安排如下:
……
2、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教育局同意可在全区范围内交流。
3、实验学校因校区与校区正在整合过程中,本次轮岗交流暂不列入范围。
三、交流对象和比例
1、应交流的对象: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一所学校(定点村小)工作期限满年及以上的公办教师(含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也可以列为交流对象。
2、交流的比例:小学阶段各校参加交流的教师数量原则不少于应交流人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获区教学新秀及以上称号的,下同)数量不少于应交流骨干教师人数的15;初中阶段各校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数量不少于应交流骨干教师人数的15,参加交流的非骨干教师数量原则上与来校轮岗的骨干教师数量相同。
3、本次轮岗交流的对象:按照统筹兼顾原则,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对象,采用个人自主申请与组织统一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列入应交流范围的教师,要根据学校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申请轮岗交流。凡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或2021年拟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报名参加交流,是否列入本次交流由学校统筹安排;
(2)交流学科应尽可能做到全覆盖,语文、数学、外语等工具性学科和相对薄弱学科应重点进行交流;
(3)初中阶段各校要根据来校轮岗的骨干教师情况和本校交流报名情况,确定数量相等、学科对应的非骨干教师作为轮岗交流的对象;
(4)小学阶段各中心(实验)小学的交流对象,原则上交流到本辅导区定点村小(办学点),没有定点村小(办学点)或交流数量超过定点村小(办学点)专任教师数量50的,在结对学校之间交流。跨辅导区结对学校间教师交流,由双方学校协商确定交流人选(如果人数不对等,原则上按交流人数多的一方确定交流教师基数);
(5)校级领导交流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或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的教师暂不交流。
教师调动申请
四、相关政策要求
1、自2021年起,凡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和参评区级以上(含区级)骨干的专任教师,原则上近六年内要有易校交流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近六年内要有易校交流任教的经历。报名交流人员在本次未交流的,经教育局审核后可先申报(参评、提任),但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轮岗交流。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跨校(辅导区)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原则上保留在原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变。如交流人员申请调入流入学校,经审核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3、跨校(辅导区)交流的教师由流入学校对交流人员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另订),小学阶段在辅导区内交流的人员由中心(实验)小学和定点村小(办学点)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一年后可以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并在次年教师聘任中,回原学校待聘。
4、跨校(辅导区)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参加流入学校的绩效考核,按流入学校的绩效考核结果由流入学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各校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
效果好的跨校(辅导区)交流人员,每月发放奖励性补贴20元(全年按十个月发放)。对未认真履行交流职责的人员不发此项补贴。
5、跨校(辅导区)交流人员年度考核由原学校负责,原学校要征得流入学校的意见后确定考核等次。
6、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工作程序
1、动员部署。在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动员会的基础上,各校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并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
议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交流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
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区教育局核定的人数,各校在教师自主报名的基础上,对口学校相互协商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7月20日前将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和拟交流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确定名单。区教育局汇总全区交流人选后,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对于审核同意区内调动的人员,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
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聘任工作前报到,并由流入学校聘任相应岗位,于新学期前往流入学校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2、严明纪律,纳入考核。
材料3:
近几年来,C市始终坚持把教师轮岗交流作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21
年、2021年市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市教育局还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乡教师对口交流工作的通知》,加强城乡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结对子帮扶共建工作。2021年,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共3789人,占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的7.7。185所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开展帮扶共建、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1155人。148所学校实行农村中心校与周边农村学校建立捆绑关系,轮岗互派教师1247人。174所学校实行城区优质学校与周边的薄弱校建立捆绑关系,轮岗互派教师1387人。
材料4:
D市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义务教育一直是全市教育的薄弱环节。此外,D市中小学之间除了硬件设施的差距外,更重要的是师资等软件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待遇等客观原因,多数名师集中在热点学校,使校际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而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
D市把均衡教师资源配置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和核心问题,通过大力开展城镇对农村学校支教援教工作、
开展市级教师全免费培训、制定有利于薄弱学校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优惠政策,以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等得力措施予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