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递安全承诺书
寄递安全承诺书1
  为加强邮路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邮路安保工作,我公司现就加强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安保工作向邮政管理局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与邮路寄递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寄递物品安全。
  二、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配备专人负责寄递物品安全生产工作,对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负专项责任;建立并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责任。
  三、制定应对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设施,完善相应的快递网络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四、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把收寄关,保证本企业无违反规定收寄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行为。对用户交寄除《邮政法》第五条规定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以外的寄递物品,做到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对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不明机电装置、粉末、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五、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做到快递业务员受教育率达100%;对国家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性质和种类的知晓率达100%;执行收寄验视率达100%。
  六、本企业对寄往各地的快件,应主要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认真登记寄递物品、收件人和寄件人信息;对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做重点查验,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
  七、积极配合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发现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立即报告当地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并做好有关调查工作。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寄递安全承诺书2
  邮路寄递安全暨上海世博会邮路安保承诺书为加强邮路寄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邮路安保工作,我公司现就邮路寄递安全暨上海世博会邮路安保向江苏省邮政管理局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以及国家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邮路寄递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寄递物品安全。
  二、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
全面责任;配备专人负责寄递物品安全生产工作,对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负专项责任;建立并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责任。
  三、制定应对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设施,完善相应的快递网络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四、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把收寄关,保证本企业无违反规定收寄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行为。对用户交寄除《邮政法》第五条规定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以外的寄递物品,做到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对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不明机电装置、粉末、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
  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五、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做到快递业务员受教育率达100%;对国家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性质和种类的知晓率达100%;执行收寄验视率达100%。
  六、上海世博会期间,本企业对寄往上海的快件,应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认真登
记寄递物品、收件人和寄件人信息;对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做重点查验,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对进入上海的运递快件车辆,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沪通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