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合作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本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旅游合同
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旅行社”)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二、协议内容
1. 合作方式
本公司与合作旅行社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开展旅游业务合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合作。
1.1 旅游产品销售合作
本公司为合作旅行社提供优质的旅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旅游线路、酒店住宿、机票预订等服务。双方约定,合作旅行社在销售本公司提供的产品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按照约定向本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
1.2 客源互换合作
双方可以在各自经营区域内进行客源互换。具体操作方式由双方商定。
2. 合同签订
为保证双方权益,所有的业务活动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字确认。合同或协议应明确业务内容、服务标准、费用结算方式等相关事项。
3. 信息共享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分享行业动态、产品信息和市场情报,以便更好地开展业务。
4. 保密协议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为保护各自的利益,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5. 纠纷解决
如因合作活动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费用结算
1. 合作旅行社向本公司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1 国内外旅游线路产品销售佣金;
1.2 机票预订服务费;
1.3 酒店佣金;
1.4 其他约定的费用。
2. 费用结算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未约定,则按照以下方式结算:
2.1 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合作旅行社应在销售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结算销售佣金或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2 合作旅行社提供的产品,本公司应在收到相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如需续签,双方应在协议到期前60天内进行续签谈判。
五、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合作旅行社:(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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