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工会
∙【公布日期】2021.05.13
∙【字 号】琼教工〔2021〕13号
∙【施行日期】2021.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喜迎建党100周年海南省首届教育系统教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教育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工会,各高等院校及工会,厅直属各学校(单位)及工会: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党史教育,持续深化爱党爱国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由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工会、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海南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海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学会承办,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喜迎建党100周年海南省首届教育系统教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大赛”活动。为做好此次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以歌颂党、歌颂祖国、赞美海南为主题,抒发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献身海南教育事业的情感,展示全省美育教育成果,积极营造“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浓厚氛围,展现我省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精神风貌,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主办单位及机构
本次活动由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工会、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海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海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学会承办,并成立海南省首届教育系统教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大赛大赛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委员:
曹献坤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
组委会副主任委员:
吕治国省教育厅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常务工作)
黎岳南省教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陈洪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海南省文联副主席、海南省
建党100周年活动 书画院院长、海南省书法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阮江华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海南省文联副主席,省美协
副主席兼秘书长
吴乾坤海南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组委会成员:方鸣、莫泉平、吴昊、韩小雨、曾维陆、王飞、佘家鼎、杨鹏、陈力。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吕治国(兼)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方鸣(兼,负责日常工作)、林洪珊、杨红(海大工会专职副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何江峰、沈寞、徐姝婕、林书开、周晓阳(省教培院)、王铭波(省书协)、姚家康(海口市摄影家协会)、许海峰(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学会)
三、参赛对象
海南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和职工,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和教职工也可参加。
四、作品报送
所有参赛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分为专业组作品和普通组作品,专业组作品是指在校从事书法、美术、摄影专业教学创作的教师作品,普通组作品指非书法、美术、摄影专业教学以外的干部和教职工创作的作品。
(一)报送数量
各市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本市县中小学、中职学校的作品选送,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的书法美术摄影专业组作品和普通组作品按每类每组最多各选送30幅(即书法美术摄影专业组作品最多各选送30幅,书法美术摄影普通组作品最多各选送30幅,下同),其他市县书法美
术摄影专业组作品和普通组作品按每类每组最多各选送20幅;省内高校书法美术摄影专业组作品和普通组作品按每类每组最多各选送20幅;厅直属学校(单位)书法美术摄影专业组、普通组按每类每组最多各选送10幅;除省属学校外,不接受各市县学校单独报送。
(二)作品规格要求
所有报送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不需装裱,获奖后由承办单位统一装裱,费用由各选送市县、学校及单位承担。
1.书法类
(1)内容要求:作品围绕建党100周年,奋进自贸港,永远跟党走;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及弘扬中华民族正气、振奋民族精神等主要内容,突出翰墨育人,书香校园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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