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督导制度5篇
第一篇:病人督导制度
乡、村级病人督导制度
1.加强结控项目督导工作
防治科对各乡、各村卫生室定期进行督导,每月督导1至2次,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2次,重点对病人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村医生对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情况。
村卫生室对病人的督导要求:至少每周督导病人1次,每月不少于4次,督导内容包括:督促病人服药,了解病人服药情况,有无药物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督促病人按时复查,向病人家属宣传结核病相关知识。结核病宣传日
2.加强对结核病人访视
严格执行以DOTS为核心的控制策略,乡、村结防医生对结核病人全疗程至少进行4次以上家
庭访视,并撰写访视记录,由病人签字认可;村卫生室人员对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督导工作,每月至少4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副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程度及情况等。3.督导报告
防治科每督导一次完成一份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村卫生室对病人实施管理的具体情况,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地实施项目工作。
市级结核病项目工作督导制度
一、督导目的
(一)掌握《规划》实施状况及当地政府承诺和影响力。
(二)评定各级《规划》活动实施进度和质量、主要障碍和可持续性。
(三)通过现场指导、现场示范和培训,提高各级《规划》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认识水平、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遏制结核病策略”的正确实施。
(四)根据督导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并反映被督导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二、督导原则
(一)制度化:按《指南》要求,制定督导计划并按规定的频度进行督导。
(二)规范化:各级各类督导均应以《指南》为规范。
(三)均衡性:应对辖区内所有实施《规划》的相关单位进行合理和均衡的督导,注意督导覆盖面的同时,应对重点单位实行督导。
(四)科学性:注重收集信息的可靠性,问题分析方法的正确性,注重问题的一般性、特殊性、偶然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联系,遵循深入基层、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原则。
三、督导形式
由行政督导、技术督导和专题督导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由各级行政部门领导参加,旨在组织协调、促进政府承诺和解决障碍;由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旨在督导技术政策和措施、调查和指导解决某个重大技术问题;
四、督导频度
(一)市、州级:对所辖县、市每季度督导1次,抽查乡、村并访视患者。
(二)县、区级:对所辖乡(镇)每1~2个月督导1次。
(三)乡(镇)级:对每例涂阳患者全程访视4次(强化期至少1~2次),同时对村卫生室进行督导。
(四)村级:按照方案要求,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记录再走。对家庭督导员进行督导。
(五)实验室督导频度:省级参比实验室一年内对所辖市、州级实验室至少进行1次现场评价,同时在各市、州抽查1~2个县、区级实验室;市、州级实验室一年对所辖县、区级实验室至少进行2次现场评价。如果在室间质量评估(EQA)盲法复检中发现有严重错误的实验室,应立即对其进行督导,以帮助查原因并尽快解决。
五、督导程序
督导工作应按一定程序进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督导目的和时间而改变。
(一)督导前的准备
1.通过查阅现有资料和以往的督导报告,初步、重点了解和掌握被督导单位的一般情况、成绩和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2.通过信息系统查阅当地的有关统计资料。3.根据以上信息,撰写督导提纲、确定重点内容、选择督导现场、确定督导日程。
(二)现场听取汇报或阅读汇报材料
1.说明督导目的,介绍督导组成员。
2.听取督导单位汇报: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
3.阅读书面材料。
4.提出问题,要求提供相关信息。通过提问,可获得大量没有汇报或不详细的、关系督导重点的重要信息。
5.确定督导现场、内容和重点。
(三)现场督导、收集资料
1.收集与督导内容相关的资料。
2.重点考察《规划》相关的单位和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综合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保健网络等。
3.查阅相关资料: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包括病案、表、册、卡片)及登记资料。
4.在现场督导整个过程中应与相关人员讨论和分析问题。
5.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
(四)召开各类座谈会:在某种调研活动时采用。
(五)访谈
1.访视患者、可疑者、患者家属和社区众,以反映DOTS策略的各种措施落实到具体服务
对象的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2.对《规划》实施相关人员的访谈,反映《规划》服务的供方执行人员的认识、执行情况、困难和建议。
(五)核实和分析信息
1.在对各部门的督导中,核实、分析各种重要信息。
2.发现成绩、优势和特点。
3.出主要问题及分析产生原因。
4.与相关人员讨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可行的方法。
(六)产出评价、建议提纲
1.根据督导原则、重点内容和依据形成评价和建议提纲。
2.评价、建议提纲应与督导组成员讨论。
3.重要评价和建议应与被督导单位有关人员讨论。
(七)现场督导反馈
1.对被督导单位的人员面对面具体反馈。
2.召集相关技术人员反馈具体技术问题及建议。
3.在有关领导出席的会议上,提出主要初步评价和建议。
4.听取相关领导和人员的意见,作为起草正式督导报告的参考。
(八)撰写和反馈督导报告
1.返回后撰写正式督导报告。
2.经领导审阅。
3.反馈督导报告,必要时抄报或抄送相关部门。
第二篇:病人督导访视制度
病人督导、访视制度
一. 为加强病人管理,指导病人规范服药,技师掌握病人服药情况,提高病人规则服药率和治愈率,制订本制度。
二. 乡级防涝医生接到《病人通知单》后,要立即落实村级督导管理员,建立乡镇、村两级督导材料,并告知病人中需要注意事项。
三. 患者开始之日起一周内,乡村两级的督导人员要填写反馈单,督促病人及家属上报县疾控中心结防科存档备查。
四. 乡级督导人员对中的病人在强化期至少每半月督导一次,继续期每月至少督导1次。每次督导要有督导记录,并在病人《服药记录卡》上记载相关内容。五. 村级督导员必须遵守“送药到手,看服到口,记录再走”的指导原则,并能及时询问发现中的不良反应,对化疗的不良反应要登记、报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