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控制程序
(编号:EnMS-CX—03)
1  目的
本程序旨在识别公司的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的识别.
3  职责
3。1  安全保障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的识别与制定,安全保障部能管员负责能耗定额的制定。
3。2  各相关部门参与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的识别与制定,并在本部门加以分解落实。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的评审,以及能源基准的批准工作。
3。4  总经理负责能源绩效参数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能源绩效参数的确定
4。1.1 能源绩效参数的类型
能源绩效参数可以是直接测量的参数(如压力及温度),也可以是模型计算获得的参数(如电耗、汽耗).此类参数与监控对象(如用能设备、用能系统)的能源绩效水平密切相关,公司通过对能源绩效参数的监视和测量,可实时掌握监控对象的能源绩效水平,采取控制措施,确保能源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4.1.2 能源绩效参数的设置
为了验证能源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能源绩效参数的设置包括管理层面和运行层面,管理层面的能源绩效参数通常与主要能源使用的控制有关;运行层面的能源绩效参数与设备、设施运行控制的有关。
能源绩效参数可以说明公司的运行情况,当影响能源绩效参数的业务活动或基准变化时更换能源绩效参数,适用时与能源基准进行比较。能源绩效参数确定和更新的方法学应予以记录,形成文件并定期评审。
能源绩效参数设置方法如下:
a)公司按照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任务、同行业的一贯做法、本企业的装备及管理措施、水平等确定能源绩效参数;
b)各部门根据各部门使用的能源种类、数量、用能方式,或者主要装置的特性、以及管控方式等来确定能源绩效参数;
c)主要耗能设备根据设备特性、消耗能源的种类、数量来确定能源绩效参数.
安全保障部负责建立公司的能源绩效参数清单,各部门建立本部门的能源绩效参数清单(包括主要耗能工序及主要耗能设备层面).
4。2  能源基准的确定
4。1.1  安全保障部根据能源评审得出的统计数据和公司实际,制定能源的基准,上报管理者代表,由能源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科学合理性进行评审.公司的能源基准为按目前能源种类消耗并结合上年度设备运行情况确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4.2。2  能源基准的制定和评审应参考以下内容:
1)年度用电量、用柴油量及电耗
2)年度各部门能耗耗量、产品产量、产品能源单耗及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3)各辅助系统的能源消耗量及管线的能源损失;
4)与能源消耗、能源效率的计量、统计、分析系统相匹配;
5)根据成品产量、管理水平和手段、生产用能等方面的变化进行调整;
6)公司在确定能源基准时应当规定统计计算准则、评审原则和时间、更新规定等;
7)公司应当将建立的能源基准形成文件,适时评审和更新,并通过基准确定、评价和比较能源目标和指标,评估改进的有效性,比较分析与核算能源绩效;
8)公司应当考虑相关影响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包括供汽规模、电量使用计划、设备规模的差异以及由于设备结构造成的效率差异;能源种类特性、蒸汽参数、范围等外部条件的变化;地域和气候的差异等.
9)技术改造项目的能源消耗量在核算时应扣除。
4。3  能源基准的更新
    能源目标、指标完成或管理评审结束后,按本程序的规定及管理评审意见制定下一周期的能源基准,当主要能源使用变更时,适时更新或调整能源基准,并重新审核、批准。
5  支持性文件
5。1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获取和确认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5.2 《能源评审控制程序》
5.3 《能源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5.4 《能源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6  记录
6。1  能源绩效参数清单
6。2  能源基准清单
>管理者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