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系建筑施⼯企业程序⽂件汇编(含50430)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程序⽂件汇编
依据(GB/T 19001-2008 idt IS- 9001 :2008 标准
GB/T 24001-2004 idt IS-14001 :2004 标准
GB/T 28001-2001 及 GB/T 50430-2007 标准) 编写
编制: X X X
审核: X X X
批准: X X X
⽂件编号: JSXX/QES-CX-2011
受控状态:
发布⽇期:2011年4⽉1⽇实施⽇期:2011年4⽉1⽇
XX建设有限公司发布
程序⽂件⽬录
⼀、⽂件控制程序
(JSXX/QES·CX01-2011)
1.⽬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件管理,确保⽂件起草、印制、发放、保管等⼯作统⼀规范,防⽌⽂件的丢失、误传和误⽤,确保⼯作场所得到并使⽤有效版本⽂件,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于公司各部门及项⽬部。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管理⼿册》的审批。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程序⽂件》的审批。
3.3 总⼯程师、副总经理:负责三级⽂件的审批。
3.4办公室:负责《管理⼿册》和《程序⽂件》的管理。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件的管理⼯作。
4.程序
4.1 ⽂件的分类和层次
4.1.1⽂件的分类
a.管理体系⽂件:管理⼿册、程序⽂件、第三层次⽂件(如: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
理规定、⼯作⼿册等)。
b.合同⽂件:施⼯合同、分包⽂件、供货合同等。
c.技术⽂件:图纸、施⼯组织设计、项⽬质量计划等。
d.外来⽂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e.其他⽂件:包括公司其他管理⽂件及上级下发的⽂件。
4.1.2⽂件的层次
a.第⼀层次⽂件:管理⼿册。
b.第⼆层次⽂件:程序⽂件。
c.第三层次⽂件:包括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定、⼯作⼿册等。
4.2⽂件的编制和审批
4.2.1管理体系⽂件
a.《管理⼿册》由办公室组织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b.《程序⽂件》由办公室组织⽂件编写⼩组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c.《第三层次⽂件》由主控部门、项⽬部起草,本部门负责⼈会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2.2技术⽂件
a.《施⼯组织设计》由项⽬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程科负责审核,公司总⼯程师批准。
b.《施⼯⽅案》由各项⽬部技术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程科批准。
4.3 ⽂件的编号
4.3.1⽂件管理要建⽴⽂件编号系统,具体编号⽅法详见本程序附件。
4.3.2所有管理⼿册和程序⽂件由办公室统⼀实施编号。
4.4⽂件的控制
4.4.1办公室对上级下发的及公司下发的所有⽂件实施控制,建⽴《⽂件收⽂/控制清单》。每年更新⼀次并下发给各部门、项⽬部。
4.4.2 ⼯程科负责对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外来⽂件实施控制,建⽴控制清单,并随时进⾏更新。
4.5⽂件的发放、签收
4.5.1⽂件发放前由主管领导识别其适⽤性并明确发放范围。
4.5.2办公室负责⽂件的发放,建⽴《⽂件发放记录》。⽂件发放采⽤⽹络发⽂的形式,
对特殊情况进⾏书⾯发⽂。收⽂单位在收到⽂件(⽹上/书⾯)后填写本部门的《⽂件收⽂/控制清单》,对收到的⽂件进⾏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4.5.3办公室应确保在对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的关键岗位和其
他使⽤处获得相应⽂件的有效版本。
4.6体系⽂件的使⽤和保护
4.6.1各单位要保持⽂件清晰,应注明⽇期(包括修改⽇期),标识明确、易于查、妥
善保存。
4.6.2 当⽂件使⽤⼈的体系⽂件破损严重影响使⽤时,可到办公室办理更换⼿续,交回破
损⽂件,换取新⽂件。新⽂件仍沿⽤原发放号码。
4.6.3⽂件发⽣丢失,其持有⼈应申请补发。
4.7体系⽂件的评审
4.7.1⽂件发布前由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件进⾏评审,不适⽤则进⾏修改。
4.7.2管理体系⽂件的评审应形成⽂件评审记录。
4.8⽂件的修改与更新
4.8.1修改权限
a.《管理⼿册》和《程序⽂件》修改时,应填写《⽂件更改申请单》,报请管理者代表
批准后进⾏修改。
b.《管理⼿册》由管理者代表提出修改意见,总经理批准。
c.《程序⽂件》由各主控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管理者代表批准。
d. 第三层次⽂件由编写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8.2修改⽅式
a.修改部门以《⽂件修改通知单》形式下发更改内容,并确定具体更改⽅法。
b.局部更改:
划改:当更改内容不多,更改字数在30个以内时,采取双划线更改形式。⽤双划线划掉要修改的部分,在⽂件的空⽩处填写更新内容,并⽤划线连接新旧两部
分;
圈改:当更改内容涉及整段变动或更改字数超过30个以上时,应采取圈改⽅式。⽤单线圈起要修改的段落或内容并注明见⽂件修改通知单。
c.⽂件经过⼀定次数修改后或⽂件需要更新时,由原编制单位确定重新换版、印发。同
时应注明原版本作废。
4.9体系⽂件的失效、作废、回收和处理
4.9.1失效或作废的体系⽂件由办公室按原发放范围从所有使⽤场所及时收回,按《⽂件
回收、处理记录表》统⼀处理。
4.9.2 有保存价值的作废⽂件或因出于法律、法规要求,保留信息的⽂件和资料应进⾏相
应的“作废”标识后⽅可留存。
4.9.3体系⽂件持有者因⼯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作岗位,应交回持有的⽂件。
4.10⽂件的复制
管理者代表4.10.1《管理⼿册》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
4.10.2 程序⽂件和其他受控⽂件的复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并在发⽂登记表上记录复印的份数及发放范围,资料员负责复制、编号、发放。
4.11外来⽂件的识别
4.11.1对涉及管理体系运⾏所需的外来⽂件要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进⾏控制,按4.5规定执⾏。
4.12⽂件的借阅
4.12.1⽂件借阅要填写《⽂件借阅记录表》,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返还。
4.12.2 ⽂件修订状态的识别:管理⼿册、程序⽂件、第三层次⽂件中标明发⾏版本和修改状态以便得到识别。
5.相关⽂件
5.1控制程序见《程序⽂件⽬录》
5.2第三层次⽂件见《第三层次⽂件⽬录》
6.记录
6.1《⽂件收⽂/控制清单》
6.2《⽂件更改记单》
6.3《⽂件发放记录表》
6.4《⽂件回收、处理记录表》
6.5《⽂件借阅记录表》
附录:
A公司第⼀层次⽂件编号:
JSXX(XX建设)/QES·SC(管理⼿册)/年份
B公司第⼆层次⽂件编号:
JSXX(XX建设)/ QES·CX(程序)/ 序号/年份C公司第三层次⽂件编号:
JSXX(XX建设)/⽂件代号/年份/序号
D记录编号:
JSXX(XX建设)/QESR/标准号/序号
⼆、记录控制程序
(JSXX/QES·CX02-2011)
1.⽬的
通过记录的控制,为⼯程质量的符合性和管理体系运⾏的有效性及绩效提供证据。2.范围
适⽤公司体系运⾏所形成的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有记录的控制。3.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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