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措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不符合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防止不符合重复发生,减少因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整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符合或潜在不符改进管理。
3. 定义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纠正措施报告
4.2  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司级的服务质量环境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纠正措施要求或根据上级单
位或第三方检查结果提出正措施报告》跟踪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并组织效果验证
4.3  各部门:负责针对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制订纠正措施并实施。
5. 不符合、潜在不符合的来源
5.1  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5.2  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影响事件;
5.3  客户或相关方提出反馈意见;
5.4  定期管理体系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的问题;
5.5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发现问题
5.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
5.7  三方审核提出的不合格;
5.8  管理目标指标未达标;
5.9  客户投诉、顾客满意度调查;
5.10  管理评审确定的改进项目。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的管理人员将发现的问题在《纠正措施报告》描述,根据问题的性质,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责任单位,将《纠正措施报告》发放至责任单位负责人。
6. 不符合的纠正预防实施
6.1 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求的,现场立即取措施实施整改,若现场能立即实施整改或需要采取进一步纠正措施的,检查人形成《正措施报告》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
6.2  内审发现的不符合由内部审核组长填写正措施报告》,由管理者代表确定后下发到不符合部门。
6.3  上级单位安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由运营管理部根据审核结果填写正措施报告》,由管理者代表确定后下发到不符合部门。
6.4  第三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按审核机构纠正措施求实施整改。运营管理部负责收集全部纠正措施实施有效的证明资料,提交第三方审核机构。
6.5  员工、相关方投诉或抱怨的纠正措施按《信息交流管理制度》执行。
6.6  突发事故或事件时,按《事件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6.7  管理评审出的要改进的项目,由运营管理部根据会议纪要填写正措施报告》,责任部门实施整改
6.8  各部门或各管理处接到正措施报告》后,组织人员确定纠正预防措施,按规定时限完成实施。
6.9  纠正完成后,部门将实结果反馈至《纠正措施报告》提出人,提出人复查并在《正措施报告》记录验证况,并存档。
7.相关文件
8.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编号
保存期限
保管部门
1
纠正措施报告
GGG-TF-K9-01
2
运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