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
任命书
管理者代表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建立,實施和保持ROHS指令管理物质所需要的程序,并将实施情况报告
给总裁。
b) 督导公司制程,供货商,外发加工厂,传达有关产品环境物质管制的信息,
包括法律法规,客户要求等信息。
c) 督导和实施内外部ROHS管理审核。
d) 发生绿不合格品异常后,督导项目小组须在48小时内紧急处理,包括事
故原因分析和改善对策,改善措施确认结果须由业务转告客户。
推行专员职责和权限:
a)协助管理者代表推行ROHS体系;
b)协助各委员编写ROHS体系相关系统文件;
c)协助管理者代表进行ROHS现场整改与指导;
d)配合管理者代表检查ROHS系统执行情况。
核准:
管理者代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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