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定义 3.1评审:为CSR管理体系的要求,全面评审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0职责 4.1 管理评审由管理者代表和合规小组组长共同策划,并组织各部门主管或代表进行评审,评审会议由最高管理者主持。 4.2企管部社会责任组负责向评审会议报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劳工、商业道德等活动的运行情况,会后负责提出评审报告,并对改进和纠正措施项目的跟踪、监督和验证。 4.3 CSR合规小组负责协助管理者代表收集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并制订管理评审计划、组织协调工作、会议记录及决议事项的跟踪检查。 4.4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CSR管理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落实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改善。 5.0工作程序 5.1 管理评审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5.1.1企管部社会责任组制定管理评审会议通知,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制定管理评审会议通知应征询公司CSR合规小组的意见。 5.1.2特殊情况下,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可增加管理评审频次。这种特殊情况也包括:环境污染和泄露、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劳工、商业道德、配合客户要求等突发事件时,企管部社会责任组以临时管理评审会议通知的形式通知相关人员,通知中应特别注明临时增加的管理评审重点评审的项目,以确保 CSR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5.2管理评审会议通知 5.2.1 CSR管理评审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管理评审的目的、管理评审的内容、会议时间、会议议程、参加人员及有关其它事项等。 5.3管理评审和评估的内容 5.3.1各部门对CSR管理体系的执行状况。 5.3.2目标、指针及管理方案达成状况及有效性。 5.3.3 CSR管理程序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3.4内外部重大异常状况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5.3.5 CSR管理风险的评估和改善。 5.3.6可能影响CSR管理体系的变化因素。 管理者代表5.3.7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4 管理评审与评估应形成有关决议 5.4.1对CSR管理体系的改进建议。 5.4.2对各管理程序之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改进。 5.4.3目标、指针及方案的调整和拟定。 5.4.4对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的适宜性的评审,并与公司现有程序合理整合。 5.4.5员工意见的评审及有效回馈。 5.4.6客户对公司CSR年度稽核所存在问题点内部检讨及改进。 5.5管理评审的结果应以《会议记录》或以《CSR管理评审报告》的方式向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公开,以便全员能充分了解公司CSR管理体系的实际运行状况。 5.6公司内部设立专职CSR监督机构,由企管部社会责任组负责,不定期对CSR管理体系的执行状况进行相关符合性评估,保障CSR管理体系有效。 6.0注意事项 6.1 CSR管理评审按评审计划规定的时限要求提供资料。 6.2 CSR管理评审的相关资料做为公司机密,不得外泄,特殊公开信息除外。 6.3管理评审记录和报告由企管部社会责任组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二年。 7.0相关文件 7.1《不合规、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8.0相关记录 8.1《CSR管理评审计划》 8.2《CSR管理评审报告》 8.3《管理评审会议记录》 |
制订日期 | 内容 | 制订部门 | 制定 | 审核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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